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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优待政策】2026年吉木萨尔县援疆资金资助疆外普通高校本县籍学生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17:20:30 来源:吉木萨尔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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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吉木萨尔县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实施方案》,规范2026年度援疆助学项目申报审核与资金发放工作,切实将对口援疆助学政策落到实处,减轻困难学生就学负担,保障学生顺利就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申报条件

户籍在吉木萨尔县,在疆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预科培养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学生;

2.监测对象(三类户)家庭学生;

3.低保家庭学生;

4.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学生及孤儿;

5.特困供养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其他需要救助的学生。

本项目优先覆盖已脱贫户子女(原建档立卡户)、监测对象(三类户)子女及低保家庭学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暂停资助资格

1.受到刑事处罚,或因严重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及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校纪处分的(撤销处分后可恢复受助资格);

3.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者;

4.存储、观看、传播暴恐音视频和“三非”出版物者;

5.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出国(境)者;

6.诚信缺失,拖欠学费及学校规定的各项费用者;

7.留级、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暂停发放资助,复学后经复核仍符合条件的恢复发放。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三、申报时限

本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至9月底。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或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资助资格,不再予以受理。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吉木萨尔县援疆资金资助疆外普通高校本县籍学生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生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仅限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本人名下对应银行社保卡可作为收款账户);

5.学籍证明:往届在校生提供2026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学业及个人材料:往届在校生需提供上学期在校成绩单、个人情况汇报各一份(围绕思想表现、在校学习、家庭状况、成长规划等内容撰写),应届新生无需提供;

7.困难佐证材料:已脱贫户、监测户、低保、烈士、伤残军人、孤儿等对应资质证件复印件。

五、报送地点及方式

申请人须将整理规范、材料齐全的全套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吉木萨尔县教育局财务审计室审核。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麦老师

咨询电话:0994—6917837

办公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附件:吉木萨尔县援疆资金资助疆外普通高校本县籍学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