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 号)文件精神对吉木萨尔县集体建吸用地基准地价进行制定,此项工作与 2021年10月开展,2022年8月1 完成,2023年1月12 日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2023 年 3月 12 日经吉木萨尔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从 2023 年3 月15 日起执行吉木萨尔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现公布如下:
关于执行吉木萨尔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10:07:18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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