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吉木萨尔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各校(园)、各部门贯彻落实;负责中小学德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参与县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制定教育基建投资规划、方案;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建设及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五)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平安校园建设,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六)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积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及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各部门、各校(园)的有关教育工作。
(七)统筹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工作,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各校(园)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后备千部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负责全县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协调、宣传、组织统考、协助招生等工作;协助办班省市和学校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各级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四)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规范推广和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
(十五)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县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负责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开展评估、监测;负责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
(十六)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及办公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工作地点:原吉木萨尔县人民医院康复楼五楼、六楼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丁彦坤
联系电话:0994-691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