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制定《吉木萨尔县燃气安全管理措施》?
答:为加强吉木萨尔县燃气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燃气生产经营安全、供应安全和使用安全,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吉木萨尔县燃气安全管理措施》适用哪些地方、哪些燃气?
答:适用吉木萨尔县全县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安全管理活动;管控燃气种类为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
家里燃气管道坏了,谁负责维修管护?责任分界线怎么划分?
答: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管理权限分界点之前管道设施维护;居民用户负责分户计量器具出口之后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单位用户负责入户总阀之后的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
小区的物业公司,对燃气安全都管什么?
答:物业公司只对庭院燃气管道、楼栋共用燃气管道进行监护,发现破坏管道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上报主管部门查处,物业公司不是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单位。
燃气安全都有哪些政府部门管理,分别管什么?
答:县住建局是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管网巡查维护、第三方施工保护方案指导、燃气企业安全检查、入户安检监督、编制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宣传、事故调查、行业安全培训;自然资源局负责燃气项目规划审批,出具选址、用地意见前征求住建局意见,优先保障燃气设施用地;发改委负责气源保障、门站以外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查处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应急管理局督查各部门燃气监管落实情况,协调重大问题,监管作为工业原料的燃气、燃气生产企业;消防救援机构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消防设施、组织消防培训;公安局打击燃气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黑气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运输局监管燃气危货运输企业和车辆,防范施工破坏管线,参与运输事故处置;市场监管局监管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查处气瓶违规充装、掺混二甲醚、不合格灶具、软管、阀门销售、计量作弊等行为;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督促餐饮用气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从业人员用气安全培训。
北庭工业园区、各乡镇要承担哪些燃气安全工作?
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上报、安全宣传,配合网格化隐患闭环管理,协助执法和燃气企业开展工作。乡镇还要建立本地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制止无保护方案施工、占压损毁燃气设施行为,配合燃气企业管线巡查,协助监督入户安检,制止用户违规用气,制定属地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现隐患制止无效,及时通报公安、住建部门。另外明确要求:乡镇每季度至少配合燃气企业开展 1 次全域燃气安全检查,每季度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县住建局。
燃气企业要履行燃气安全哪些责任?
答: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负责人要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企业燃气安全负总责。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管道燃气企业要为管网覆盖范围内用户供气。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必须和用户签订包含供气安全协议的供用气合同,未签订合同的,由执法部门追究燃气企业责任;企业要向用户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提供安全咨询服务。燃气企业负责管理分界点之前管道设施的维护;发现用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用气条件的,可以暂停供气,并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用户是用气安全责任主体,用户有哪些必须遵守的要求、哪些行为不能做?
答:用户义务: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规燃气器具;老年人用气时有人监护;用气完毕关闭燃气表后阀门和灶具阀门;及时更换达到使用年限的燃气设施管线;配合燃气安全员、村(社区)干部入户安检,并按要求整改隐患。 禁止行为:不得在燃气设施旁边堆放柴草;不得在同一房间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燃气泄漏时,严禁明火试漏、在漏气位置附近打电话,不能私自改动燃气管线;不得故意毁坏燃气设施管线;不得把燃气管道当作负重支架;不得密闭包裹燃气管道、燃气表;不得拒绝入户安检;不能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燃气;气瓶不能放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禁止使用可调节减压阀;不得私接私改燃气设施,燃气管道不能设置在卫生间、住人房间;电线不能搭在燃气管道上;不能违规使用橡胶软管,金属波纹管不允许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地面。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责任人:王栋
日常解读人:张红军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8366342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西域路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