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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新地乡小份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补助及艺术家优秀作品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13 16:18:14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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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振兴、文化润疆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入驻艺术家投入吉木萨尔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积极性,根据新地乡实际制订《新地乡小份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补助及艺术家优秀作品奖励办法》。

一、制定的必要性及解决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振兴、文化润疆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入驻艺术家投入吉木萨尔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积极性,根据新地乡实际制订《新地乡小份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补助及艺术家优秀作品奖励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补助及艺术家优秀作品奖励办法》(吉县党办〔2018〕8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南部山区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依托小分子画家村建设,吸引知名艺术家入驻带动各大院校师生来写生创作。推动企业投资发展旅游新业态,把小分子村打造成为集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研学写生为一体的慢生活体验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补助及艺术家优秀作品奖励办法》。

三、本办法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扶持、艺术作品创作及以艺术家为主体开展的各类活动奖励、补助。

四、奖补范围及时间

入选艺术家标准:中国合法在册各类协(学)会(如: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的会员,作家、新闻媒体主编、艺术院校教授,国家级建筑设计师,有突出贡献的教育艺术家;由相关艺术机构评选审核其艺术贡献达到艺术人才标准,并符合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准入制度。

补助时限: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8月1日(三年)。本办法实施前修建的工作室按照吉县党办〔2018〕87号文件执行。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县新地乡人民政府

第一责任人:徐涛(新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日常解读人:木拉提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759001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新地乡人民政府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