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补助及艺术家优秀作品奖励办法》已经吉木萨尔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补助及艺术家优秀作品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南部山区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依托小分子画家村建设,吸引知名艺术家入驻带动各大院校师生来写生创作。推动企业投资发展旅游新业态,把小分子村打造成为集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研学写生为一体的慢生活体验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扶持、艺术作品创作及以艺术家为主体开展的各类活动奖励、补助。
第二章 奖补范围及时间
第三条 奖补对象为入选第四条艺术家标准的,并符合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准入制度的团队和个人。
第四条 入选艺术家标准:中国合法在册各类协(学)会(如: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的会员,作家、新闻媒体主编、艺术院校教授,国家级建筑设计师,有突出贡献的教育艺术家;由相关艺术机构评选审核其艺术贡献达到艺术人才标准,并符合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准入制度。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艺术家均可自愿申报,经新地乡人民政府初审后,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联等单位意见建议,通过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准入及艺术作品评选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艺术家名单,入选艺术家按照规划设计自行进行建设,建设完工后并投入使用,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申报拨付。
第六条 为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效益,县财政局、住建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要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抽查督办,确保各项补助资金落实到户。
第七条补助时限: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8月1日(三年)。本办法实施前修建的工作室按照吉县党办〔2018〕87号文件执行。
第三章 奖励补助标准
第八条入驻的艺术家利用农户宅基地或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工作室,应当与农户或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按照“房随地”的原则确定处理。各工作室应按照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准入、艺术家优秀作品评选、全国知名艺术家评定委员会简称“艺委会”制定的“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开放日”安排落实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
第九条艺术家工作室建设选址必须符合村庄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抗震要求,单个工作室、综合体工作室的选址、土地使用和外型设计在不违背全乡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由艺术家个性化设计,经过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修建。
第十条 符合建设标准及要求的艺术家工作室每个补助资金15万元。
第十一条 入驻小分子画家村的艺术家,每年至少主动承接1次文化艺术和观摩交流活动,主动参与全乡各类文化交流、研学、座谈、写生创作等活动。入驻艺术家每两年需在画家村组织或协调开展一次本领域的高端学术交流会,参会人员应当具有区级以上文化艺术类荣誉或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艺术家每年至少组织团队在画家村开展不少于10天的学术交流创作活动或通过自身资源引流至画家村开展的各类活动,组织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补助组织费用2000元、人数100人及以上的给予组织费用5000元。
第十二条 入驻画家村艺术家每两年必须在小分子美术馆举办作品展,展出作品中50%的内容应当取自吉木萨尔县域内,且每次展陈作品中应有50%(含)以上的新作品,在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奖金的范围内;个人综合类展布展补助3万元;举办多人(只确定一名主展人)综合类展陈,布展补助2万元;展陈时间不少于20天,凡是在小分子美术馆参加展陈的艺术家在评审结束后至少一副作品作为小分子美术馆收藏作品永久保存。举办国际性、全国性艺术类展陈类活动的补助标准另行确定。
第十三条 入驻画家村的艺术家可每年11月前向乡党委政府递交荣誉村民申请,经乡党委政府、艺委会及村委会对其在入驻后所做贡献及产生效益进行综合评价,符合要求后于次年1月由村委会颁发小分子村荣誉村民证书。
第十四条申报工作室建成验收合格后支付10万元,完成第十二条所定要求后支付5万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新地乡,县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引导和鼓励知名度高和有影响力的艺术家入驻小分子村,不断提高小分子画家村的知名度。
第十六条 申报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骗取奖励资金的,擅自转让,改变使用功能的情形,由吉木萨尔县新地乡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全部已发放的奖励补贴,记录不良信誉并取消奖励申报资格。
第十七条 入驻画家村艺术家的艺术作品著作权由乡镇党委、村委会与艺术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新地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之后施行。
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工作室建设准入艺术家优秀作品评选 全国知名艺术家评定委员会及职责
组 长:谢永霞 吉木萨尔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吴 乐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樊世发 新地乡党委书记
徐 涛 新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 玉 吉木萨尔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艳娥 吉木萨尔县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忠辉 吉木萨尔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王树声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七届新疆摄影家协会副主席,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新疆美术馆原馆长
白 钢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新疆画院副院长
陆 镝 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顾问
成 员: 刘燕虹 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顾问
阿布来提·马合苏提 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顾问
蔡永生 职业画家、新疆油画艺术委员会委员、新疆油画学会理事
王 铁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新疆油画艺术委员会委员,新疆油画学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新疆艺术学院美术系教授
孟二虎 新疆美协会员、新疆美协油画艺委会委员、新疆油画学会理事、新疆艺术学院美术系教授
陈 虎 新疆雕塑协会秘书长、新疆美协雕塑艺委会副主任
腰进发 新疆油画学会副主席、新疆美协油画艺委会学术委员,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崔松岩 新疆大学美育(艺术)教研部教师
吴 昊 新疆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美术系教师
工作职责:
1.审核评定进驻新地乡小分子画家村,建设工作室艺术家的艺术成就与艺术标准。
2.审核小分子画家村艺术家组织的艺术活动内容与形式,发展项目和发展方向。
3.参与审核审定“小分子美术馆”的收藏作品,协助举办各类活动。
4.评选具有新地乡特色设计并落地的优秀创新创意作品。
5.参与评定入驻艺术家引进全国知名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