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吉木萨尔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有关决策部署,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进一步做好我县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吉木萨尔县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实施方案,制定吉木萨尔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案。
二、关于《吉木萨尔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案》的制定依据
根据《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昌州政办发〔2022〕42号)文件要求。
三、制定目标
根据《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昌州政办发〔2022〕42号)文件要求,制定吉木萨尔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案。
四、主要内容
根据《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昌州政办发〔2022〕42号)文件要求,按照“早改造、早补助、早受益”的原则,实行分类分档补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吉木萨尔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案,现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县住建局
第一责任人:王金文(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孙辉瑞(党组成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912146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