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吉木萨尔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2020年9月版预案”),明确要求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根据预案及实施方案,抓紧推进本地区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的修订工作。生态环境厅2020年9月版预案修订了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鉴于“2020年9月版预案”对事故分级及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和任务划分等内容均作了重大调整,为统筹做好预案衔接,更好地适应监管体制机制的发展变化,规范和加强辐射事故应急监管工作,根据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程序应定期修订的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吉木萨尔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昌吉回族自治州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文件精神为指导起草《吉木萨尔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行动目标
生态环境厅2020年9月版预案修订了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鉴于“2020年9月版预案”对事故分级及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和任务划分等内容均作了重大调整,为建立健全我县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处置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保障从业人员、公众和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主要内容
《吉木萨尔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事故分级、组织体系与职责、预警机制及预警措施、后期处理、保障措施。
政策解读主体: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
第一责任人:陈勇(党组书记、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王彦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859505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明东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