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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吉木萨尔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1 19:37:37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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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吉木萨尔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真正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切实控制义务教育段学生辍学现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制定《吉木萨尔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1.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以上102%以下。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

2.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

3.小学巩固率达94%以上,初中巩固率达96%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管理,依法控辍

1.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控辍机制。

3.各乡镇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

(二)摸清底数,质量控辍

4.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统筹安排每年的学户普查工作,扎实开展0-18周岁人口入户普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去向明了。

5.各学校要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 措施保学,以管控辍

6.教育局要严格学籍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休学、复学、升学等变动情况。

7.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监测机制。

8.各学校要准确掌握当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情况,对未按规定时间前往辖区中学报到的小学毕业生,毕业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联系开展劝学。

9.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管理制度。

(四)帮困助学,扶贫控辍

10.坚持落实各项扶贫帮困政策。

11.各乡镇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孤残学生等特殊群体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中之重,逐一核查基本数据,按照“一生一案”制定帮扶方案。

(五)落实责任,合力控辍

12.社会及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形成控辍保学合力。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县教育局

第一责任人:丁彦坤(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王文霞(党政办科长)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917817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