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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办〔2021〕49号 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18:58:50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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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1-000366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6-11
文号 吉县政办〔2021〕49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1〕49号 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1-000366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6-11
文号 吉县政办〔2021〕49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1〕49号 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准东五彩湾协调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迎接国家对新疆义务均衡发展全域验收和自治区对昌吉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价工作要求,现将《吉木萨尔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吉木萨尔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真正形成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切实控制义务教育段学生辍学现象,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坚持“依法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合力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路,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切实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乡镇为单位,保证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巩固率,严控辍学现象发生。每学年需要完成的各项目标任务为:

1.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以上102%以下。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

2.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

3.小学巩固率达到94%以上,初中巩固率达到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管理,依法控辍

1.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艳珍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李星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胡咏刚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朱Z县教育局局长

刘洪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卫勇县人社局局长

白栋县财政局局长

王利云县民政局局长

黄振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婵月县团委副书记

马玉县妇联主席

李建娥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周晓刚吉木萨尔镇镇长

马韶峰二工镇镇长

闫鑫北庭镇镇长

玉孜曼三台镇镇长

叶斯木汗庆阳湖乡乡长

潘锦华老台乡乡长

马智强大有镇镇长

闫凯泉子街镇镇长

周艳娥新地乡乡长

“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朱Z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凤玲同志担任。

办公室职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中小学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将控辍保学责任层层分解压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控制和防止中小学生辍学流失。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控辍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展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内容、以控辍保学为目标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政府、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控辍保学氛围,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现象的发生。对拒不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制裁,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辍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其返校。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的任期目标责任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制订防止中小学生流失的管理办法,把控辍保学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列入乡镇、村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干部分村包干制,主要领导要带头包干,完善控辍保学层层责任制,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规(村规)民约,从制度上遏制辍学生的发生。对因玩忽职守、不作为而造成学生辍学率超标且又未采取切实的措施办法动员辍学生返校的相关人员,县人民政府将按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予以处理。

(二)摸清底数,质量控辍

4.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统筹安排每年的学户普查工作,每年秋季入学前,充分调动社区、村委会等各方力量,群策群力共同参与本地0-18周岁适龄人口的入户普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楚、去向明了。要建立常住人口及外地户籍在本地居住家中有学龄儿童(0-18周岁)的学户册,以村、社区、小区为单位,建立电子学户册,做到一户一页。每年要对学户册内的人口信息变化及时更新,特别是0-18周岁人口受教育及年龄的增加要保持动态更新。要向辖区内常住人口中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并与其监护人签订九年义务教育合同书。切实做到普查对象和普查项目“不重、不漏、不错”,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对在外就读的辖区适龄人口要取得相应就读证明,做好适龄人口在外辍学的劝学工作,确保不发生辍学现象。

5.各学校要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做好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要求每一位教师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吸引学生,用丰富的知识和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做好学困生的辅导,制定学困生个别辅导计划,把学校办成学生的乐园。

(三)措施保学,以管控辍

6.教育局要严格学籍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利用全国学籍网详细核实学生转出、转入、休学、复学、升学等变动情况。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全面清查学生入学、转学及学籍变动情况。对随同进城务工父母或监护人外出就学或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就学和完善转学手续。

7.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监测机制,对在校学生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其父母或其监护人进行沟通,并上报学校。对出现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并连续两天不到校,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上门询问未到校原因,第一时间开展劝学工作,班主任劝学未达到效果的由学校出面进行二次劝学,积极帮助学生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争取学生早日复学。对学校无法解决的实际困难逐级向上反映,并每天派专人负责跟进,直至问题解决学生正常返校。

8.各学校要准确掌握当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情况,对未按规定时间前往辖区中学报到的小学毕业生,毕业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或其监护人联系开展劝学。小学毕业学生升入初中时,一周内出现学生不报到或流失等情况、学籍在小学毕业生库未录入初中之前,由原所在小学负责,一周后出现辍学情况、学籍录入初中后,由所在初中负责。对确认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应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以书面形式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相应措施。

9.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管理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村委会配合学校对随父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进行跟踪监管,对其就读情况备案,对因父母外出务工、家中无人照料的农民子女,村干部要指定监管人,督促其完成义务教育,坚决杜绝因无人照料而产生新的辍学现象。在随迁子女入学上要实现“同城同待遇”,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儿童少年平等接受相应的教育。

(四)帮困助学,扶贫控辍

10.坚持落实各项扶贫帮困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乱收费、乱征订、乱摊派,坚决杜绝各校向学生收取一切与收费项目无关的款项,违者从严查处。切实做好全县学生的“两免一补”及补助发放工作;切实做好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资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1.各乡镇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孤残学生等特殊群体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中之重,逐一核查基本数据,按照“一生一案”制定帮扶方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残疾儿童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福利机构、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多种就读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各学校做好中小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摸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家庭贫困学生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亲情关怀。

(四)落实责任,合力控辍

12.社会及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形成控辍保学合力。县控辍保学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履行联控联保职责。公安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每年一次的适龄少年儿童普查工作,提供常住人口、迁入人员家庭及0-18周岁户籍信息;民政部门要做好行政区划工作,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做好困难家庭救助和低保户认定工作,及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保证低收入家庭子女能正常完成义务教育;妇联、共青团做好关爱留守儿童、特困家庭,特殊人员子女工作;残联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等级认定,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人社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用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对招收辍学学生做工的,从严查处,严禁招聘录用未成年人,并作为核发营业执照的一个必要条件,屡教不改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坚决制止因经商、打工而辍学的现象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每所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学校要将控辍保学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双线”机制,即各级政府负责送学生到校,保证入学率;教育局、学校、教师负责组织教育教学,保证巩固率。司法部门要借助乡镇司法所和媒体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并对不履行监护人送学生到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进行法律干预;综治部门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清理整顿校门口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影响学生的营业性场所,维护学校治安、安全。财政部门要保证乡镇小规模及乡镇寄宿制经费正常运转,保持现有教育布局,切实保障学校就近入学。

教育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应尽的职责,加强与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我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