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吉木萨尔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背景
为加强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特制定全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法律政策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文)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
三、制定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治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四、主要内容
方案从重点防范区预测、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方面,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分工明确。推进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灾(险)情信息共享渠道,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县应急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邓维琦(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史晓玲(行政科科长)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916327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西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