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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吉木萨尔县2021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8 15:47:26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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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吉木萨尔县2021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18】75号)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见》(昌州党办发【2019】11号)精神,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结合,州人民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2020-2022年)对全州现有农村抗震不达标住房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大拆旧建新力度,加强农村房屋风貌管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18】75号)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见》(昌州党办发【2019】11号)精神,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结合,州人民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2020-2022年)对全州现有农村抗震不达标住房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关于报送农村住房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需求的通知昌州建村【2020】7号文件要求。

三、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安居工程,解决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主要内容

《吉木萨尔县2021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共四项内容,明确了任务目标、补助对象及标准、建设标准及方式、农户自筹资金支付、补助资金拨付和工作要求。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县住建局

第一责任人:王金文(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孙辉瑞(党组成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912146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