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吉木萨尔县2021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18】75号)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见》(昌州党办发【2019】11号)精神,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结合,州人民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2020-2022年)对全州现有农村抗震不达标住房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大拆旧建新力度,加强农村房屋风貌管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18】75号)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见》(昌州党办发【2019】11号)精神,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结合,州人民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2020-2022年)对全州现有农村抗震不达标住房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关于报送农村住房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需求的通知昌州建村【2020】7号文件要求。
三、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安居工程,解决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主要内容
《吉木萨尔县2021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共四项内容,明确了任务目标、补助对象及标准、建设标准及方式、农户自筹资金支付、补助资金拨付和工作要求。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县住建局
第一责任人:王金文(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孙辉瑞(党组成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912146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