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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办〔2024〕11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健康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6 11:23:56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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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4-000094 信息分类 政办文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4-06
文号 吉县政办〔2024〕11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4〕11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健康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4-000094
信息分类 政办文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4-06
文号 吉县政办〔2024〕11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4〕11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健康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吉木萨尔县健康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吉木萨尔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6日

吉木萨尔县健康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健康县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实施健康新疆行动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9〕67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宣传函〔2023〕25号)和《健康县区评估细则(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完善健康政策

牵头县领导:章剑锋

牵头单位:卫健委(疾控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各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目标任务:

1.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统筹落实健康中国、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战略,将健康县区建设纳入县区发展规划。

2.认真分析辖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和干预策略,制定健康县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针对当地突出的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

3.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和特点,制订完善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改善各类健康影响因素。

4.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对政府及其部门拟定的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避免决策对人群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二)建设健康环境

牵头县领导:华磊

牵头单位:住建局、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公安局、商工局、市监局、文旅局、发改委、卫健委(疾控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草执法大队、融媒体中心、文投公司、水投公司、国投公司、国家电网、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

目标任务:

1.城镇规划建设布局科学合理,市政环卫设施完善,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无障碍设施健全,公园、绿道、健康步道等满足居民休闲运动需求,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人居环境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2.持续改善辖区大气、水、土壤和声环境质量,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治理,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践行绿色生产方式。

3.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国家供水安全要求。辖区水环境质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河流、湖泊、沟渠、塘等水体无“黑臭”现象。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达到标准要求。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农村实现自来水普及。

4.统筹城乡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处理,减少收储运过程中恶臭气体排放,辖区无露天焚烧垃圾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或填埋垃圾的现象,铁路沿线垃圾有效管控。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全覆盖。

5.城镇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农村居民普遍使用卫生厕所。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要求。居民文明饲养禽畜宠物,及时清理粪便,定期体检驱虫。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6.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排烟口,积极推行明厨亮灶,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销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规模化养殖场建有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农作物秸秆实现资源化利用。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

(三)构建健康社会

牵头县领导:吴乐

牵头单位:民政局、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委(疾控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社保局、消防大队、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

目标任务:

1.推进健康乡镇和健康社区、村、机关(含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健康乡镇覆盖率不低于30%,健康细胞覆盖率逐年提升,积极打造有利于人群健康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不断提高全社会和个人参与健康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2.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合理确定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3.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着力保障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4.为留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照护服务和医育结合服务。加快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诊疗康复服务和人文关怀。

5.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安全事件。坚决避免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伤医案件和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案件。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车通道通畅,在易发生跌落、触电、溺水等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

(四)优化健康服务

牵头县领导:买买提·艾力

牵头单位:卫健委(疾控局)

责任单位:红十字会、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目标任务: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促进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辖区健康服务需求。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国家设置和建设标准。

2.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形成高效有序的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机制,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升级。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3.不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医防融合,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落实公共卫生责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推行网格化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完善意外伤害救援救治网络,提高急救效率。

4.面向公众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科学防疫、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在卫生健康相关节日纪念日等节点,开展多部门联合健康主题活动。定期开展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积极推进健康小屋建设。

5.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服务中规范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县域健康科普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深入社区、单位、学校等场所开展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鼓励和规范医务人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健康科普。

6.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治未病签约服务。传承发扬中医药文化。

(五)倡导健康文化

牵头县领导:谢永霞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疾控局)、市监局、公安局、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目标任务:

1.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遵守党政机关和公共场所控烟规定。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健康的社会氛围,促进公众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2.建立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健康科普信息传播。本地或驻地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开设健康类节目,县域新媒体主动传播健康知识与理念。鼓励辖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依法打击各类虚假宣传和错误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舆论。

3.辖区各类学校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健康教育课时,利用多种形式实施健康教育,提高学生主动防病与伤害预防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习惯,改善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

4.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推进体医融合发展,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5.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推进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场所建设,推动辖区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

6.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鼓励节约能源,引导辖区干部群众采取步行、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自带购物袋、水杯等,减少使用塑料制品、过度包装产品、一次性用品。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避免高噪声行为干扰他人。

7.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惩治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现象。

(六)组织管理

牵头县领导:谢永霞

牵头单位:卫健委(疾控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住建局、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农业农村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

目标任务:

1.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预防为主和共建共享,建立完善健康县区建设领导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推进健康县区建设。

2.完善健康县区建设工作网络,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强化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村(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健康县区建设的积极性和能力。

3.定期开展健康县区建设技术评估,认真分析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调整优化建设策略和措施,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4.鼓励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技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健康县区建设水平。

二、组织实施

我县健康县建设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4年2月-4月)。制定《吉木萨尔健康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适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健康县建设工作开展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4年5月-2024年8月)。对照《健康县区评估细则(2022年版)》标准,抓好对标落实,深入推进健康县建设,开展多部门健康行动,共同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结合人群健康状况调查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

(三)中期评估和效果评价(2024年9月-2024年12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县标准,开展建设效果自估。加强沟通协调,迎接自治卫健委中期评估和效果评价

(四)成果巩固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0月)。针对自治区评审组中期评估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整改台账,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回头看工作,做好健康县抽检准备工作,确保健康县建设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县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提升经济发展软实力,增进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建设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加大投入建设工作所需资金,财政给予保障,全力推动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逐项逐条分解,按标准落实到位,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切实把建设目标层层落实,扎实推进健康县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建设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要及时开展阶段性的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并要定期进行自查,及时查找差距或问题,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建设成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抓整改、促提升、防反弹、建长效”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