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吉木萨尔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十八届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8日
吉木萨尔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81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治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一)调查工作。
经全面调查,全县行政区域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93处,其中:崩塌及崩塌隐患点147处、滑坡及滑坡隐患点29处、泥石流隐患点7处、地面塌陷隐患点10处;各乡镇场行政区中地质灾害最多的是泉子街镇,有61处,三台镇次之,有39处,新地乡32处,大有镇25处,二工镇4处,老台乡16处,庆阳湖乡8处,吉木萨尔镇5处,县直属草场1处,红旗农场1处,北五彩湾1处,北庭镇和北沙漠均无明显地质灾害发育。
(二)立项申报、专项勘查及治理工作。
2022年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编制工作;完成25个地质灾害点的治理恢复工作。
三、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趋势分析预报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降水和洪水发生趋势预报,结合地质环境特征,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综合分析,2023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与县境内灾害性气候(强降雨)密切相关。现将全县地质灾害易发风险程度分区情况详述如下:
(一)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
主要分布于南部中-低山区沟谷两侧、地貌类型为河流强烈下蚀切割的中山区,吉木萨尔县城南部及西部广大低山丘陵一带。面积 367.71 平方千米。该区域地层岩性主要为砂岩、粉砂岩、凝灰岩、凝灰质砂岩等,部分地段为辉绿岩,地震烈度为Ⅷ度。为土质崩塌灾害的高易发区;低山丘陵地带主要为矿山开采及道路建设削坡形成的陡立边坡临空面失衡构成的崩塌、滑坡高易发区。承灾体主要为道路、居民点、农牧业设施等。
该区域灾害点密度较大,共发育地质灾害163处,其中崩塌121处、泥石流6处、地面塌陷9处、滑坡27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84.5%。该区域威胁人口76人,威胁财产565.1万元。崩塌威胁人口45人,威胁财产379.62万元;滑坡威胁人口25人,威胁财产144.54万元;泥石流威胁人口6人,威胁财产31.6 万元;地面塌陷威胁人口0人,威胁财产9.3万元。
(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
主要分布南部中山区沟谷两侧,地貌类型为河流强烈下蚀切割的中山区;泉子街断陷盆地及盆地北侧的低山丘陵南部边缘。面积 702.08 平方千米。该区域是乡镇居民活动集中区,多房屋农田,北侧有零星放牧活动。地势起伏不大。坡面由于农田灌溉、堤坝等水利活动及交通设施修建破坏了原有坡面力的平衡,为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另外,上游河流流经断陷盆地,在汛期特大降雨条件下,河道两侧易形成泥石流灾害,对下游附近居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该区域共发育地质灾害12处,其中崩塌9处、泥石流1处、滑坡2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93%。该区域威胁人口0人,威胁财产42.6万元。崩塌威胁人口0人,威胁财产 34 万元;滑坡威胁人口0人,威胁财产2.6万元;泥石流威胁人口0人,威胁财产6万元。
(三)地质灾害中风险区
主要分布于南部冰川作用下的高山、极高山区;东起大龙沟沟口西至县域北部北庭镇的山前低缓冲洪积砾质平原。面积 970.17 平方千米。该区域人口密度大,人类活动强烈。在人类经济活动作用下,往往人为造成一些不稳定斜坡或边坡,遇暴雨、地震、爆破、振动等作用,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给居民和行人带来严重威胁。根据野外调查,地质灾害造成灾情小,但地质灾害仍主要危害城区内居民、公路以及过往的车辆安全。
该区域共发育地质灾害 17 处,其中崩塌 16 处、地面塌陷 1 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 8.8%。该区域崩塌灾害威胁人口0 人,威胁财产 39.8 万元。
(四)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主要分布于吉木萨尔县 S303 省道以北的广大冲洪积细土平原及中部沙漠、北部低山丘陵以及南部极高山冰川。面积6808.04 平方千米。该区地形平坦开阔或为基本无人类活动的常年积雪地带,不具备地质灾害发育的自然环境条件,地质灾害不发育。
该区域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1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0.5%。威胁人数0人,威胁财产4.8万元。
四、2023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
结合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依据《吉木萨尔县重要地质灾害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最新工作成果,对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进行了区域划分,尽可能地做到明确简要,以便更具可操作性、更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把地质灾害发育密集、威胁较严重的人口集中区、主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等多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大或中等的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把地质灾害发育少、危险性较小、人口稀少区或无人区、工程活动少、海拔高等多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或局部中等的地区,划分为一般防治区。对于各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灾害规模、灾情险情等级、防治措施经济技术比选等因素综合选择防治措施。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生物防治,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见附表。
五、重点防范期
吉木萨尔县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往年一样,仍然为汛期,即3至9月,特别是4至8月,是强降雨季节,属地质灾害易发时段。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境内地质灾害危险点有组织地开展汛前和汛期险情巡查,注意区、州、县灾害性天气预报,抓住关键,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巡查、灾情速报、灾后应急调查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有组织地安排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安全度汛。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设立吉木萨尔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管理局、发改、水利、财政、住建、交通、文旅、电力、通讯、气象、民政等有关单位协同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吉木萨尔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所管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专人负责制。建立和健全以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相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一印制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切实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报备自然资源局。
(二)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
建立和完善年度防灾方案,应急预案、灾害速报、灾点监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预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每年危险性地质灾害点都要落实监测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质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组织地安排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安全转移,并做好善后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地质灾害灾情的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设立警示牌,事先制定群众和财产安全转移预案,有计划地安排治理或及时进行搬迁避让。
(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落实。
县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前和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对出现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大投入,落实经费,保障需要。
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五)群防群测,加大巡查,及时上报。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项目单位必须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真实施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严密监测,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县交通、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应制定交通干线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县水利主管部门应密切监测水利设施周边地形地质变化及汛期山洪变化,制定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县商信委、应急管理局要负责制定矿业生产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县旅游主管部门应对旅游景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治理措施,加强监控并公告。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对重点区段进行巡回检查,发生地质灾害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六)增强宣传,重点培训,取得实效。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它具有点多面广、涉及人员多的特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科普知识,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对受灾危险区的群众进行培训,内容涵盖一般的地质灾害知识、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还要有农村建房选址和工程经济活动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传。通过宣传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以提高各级政府及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七)提升技术,引进人才,保障队伍。
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健全全县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落实队伍编制,抓紧地质灾害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确保技术力量和水平,优化公平竞争及良好发展环境;组成地质灾害应急专家数据库,建立与专家委员会成员的联系方式。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救援系统,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测、救援方法与应急处置技术的普及,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