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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办〔2023〕10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8 10:00:44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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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3-000136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3-18
文号 吉县政办〔2023〕10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3〕10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3-000136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3-18
文号 吉县政办〔2023〕10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3〕10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吉木萨尔县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8日

吉木萨尔县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促进粮食产业发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21年10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4号修订)《中共昌吉州委员会办公室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昌吉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夯实粮食安全生产基础

(一)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坚持区域统筹,严格落实乡(镇)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责任,引导农民在功能区内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草执法大队,各乡镇)

(二)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优先把小麦和玉米种植区域纳入吉木萨尔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度融合。“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万亩,逐步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全覆盖。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切实发挥好高标准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对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作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三)加大灌溉基础设施修建力度。全面推进水利末级渠系改造提升工程,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各乡镇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斗渠运行和管理现状,组织专业机构做好斗渠等末级渠系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和规划,统筹涉农相关项目和资金,加强斗渠新建和防渗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资源利用率。2023-2025 年,全县计划新建和修复斗渠301公里,每年完成 100.3公里,全面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草执法大队,各乡镇)

二、强化粮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一)加强粮食规模化基地建设。紧紧围绕自治区小麦、玉米“百万亩”制种基地建设,稳定粮食制种基地,玉米制种面积稳定在1万亩。建立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并与粮食加工企业和种业企业建立稳定利益联接机制的规模化粮食生产和制种基地。充分发挥企业资金、人才、技术和产业等各方面优势,重点扶持以粮食为主导产业、实行“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基地”等合作经营模式、实行土地集中统一流转并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关系的粮食生产或制种重点村,打造更加稳定的粮食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二)促进粮食生产农业机械提档升级。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加快低损耗率、高效复式装备更新换代,重点加快种肥分离、宽窄行及玉米高密度播种机械的升级改造。建设粮食全程高质高效机械化示范区,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 100%。实现农机农艺高度融合,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控作用,优先补贴粮食生产机械,满足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三)大力推广应用粮食生产主推技术。开展粮食作物优质高产示范园(区)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园(区)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和应用卫星导航、种肥分离播种、宽窄行种植、玉米密植、水肥一体化、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等综合集成技术。加大抗旱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育推广耐旱粮食作物品种,广泛应用保水剂与生物菌肥、化学调控等技术,提高粮食作物的抗旱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四)做好粮食防灾减灾。加强灾情监测,针对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重点防范大风、干旱、低温冻害、冰雹、干热风等自然灾害。加强病虫害防控,强化监测预警,大力推广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等技术,确保不发生重大病虫危害。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稳定器的作用,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有效提升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林草执法大队、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各乡镇)

三、落实粮食安全生产扶持政策

(一)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粮食作物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重点支持 4个小麦(或玉米)种植面积在 1万亩以上、平均单产达 450公斤(玉米1000公斤)以上的粮食生产重点村,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30 万元奖励;重点支持 1个小麦(或玉米)种植面积 5万亩以上、平均单产达 420公斤(玉米1000公斤)以上的粮食生产重点乡镇,给予乡镇 50 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稳定粮食生产,协调推进和促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二)落实各项粮食惠农补贴政策。把好惠农“服务关”,确保惠农资金及时兑现;把好惠农“监督关”,切实做好农户补贴信息的核查及整改工作,保障农户补贴资金按制度规定落实到户,以“一卡通”为载体,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加强政策落实力度,完善惠农补贴制度规定、监管措施,在“一卡通”发放过程中,结合“3+1”监督工作开展,对“一卡通”平台上的监督信息进行更新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户到人,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

(三)保障粮食作物灌溉用水。我县结合实际,统筹本县域内水资源现状,根据年度计划任务单独核定粮食作物生产用水总量并提级管理单独调配使用,尽可能将粮食任务落实到保灌区,确保粮食作物灌溉用水得到保障。将冬小麦灌溉用水纳入到年度灌溉定额指标之内,在灌溉区已确定的范围内种植的冬小麦,要安排足额的出苗水和冬灌水。(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落实斗渠新建和修复工作奖补政策。充分利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等涉农项目资金及末级渠系维护费对水利末级渠系全面提升改造,同时鼓励农民、种植大户、合作社和相关种植企业积极投工投劳、自筹资金新建或修复斗渠等末级渠系。依托上级财政每年安排的资金,切实提升我县渠等末级渠系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工商资本租赁农用地的用途管理,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制度,县乡两级政府对土地流转主体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根据土地流转规模不同,确定审查权限。工商资本(包括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面积 5000亩以上(含5000亩)或整村流转土地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5000 亩以下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对租赁农用地实施集中连片经营,所有流转主地必须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

(六)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粮食生产安全的保障作用。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粮食保险覆盖面达到 90%以上。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对粮食生产的兜底作用,实行成本保险,按照自治州安排部署从 2024年开始,将灌溉区小麦、玉米的保额由目前的 600元提高到800元,提升农业保险对粮食生产的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制度保障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保障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支持政策,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稳定。将粮食安全生产指标,特别是小麦、玉米约束性指标纳入对乡镇党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对未完成约束性指标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二)加强对粮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乡镇一级也要成立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好粮食安全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联动、上下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积极对昌粮油集团公司吉木萨尔县粮油有限公司地储粮保管费补贴和利息补贴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听取企业汇报、查阅账务凭证、实地查看等方式,确保了储备粮真实、安全;我县应急储备面粉375吨,每公斤0.2元,共计7.5万元,每年对承储企业的存储情况检查不少于五次,依据存储情况分次拨付资金,对储备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从思想上筑牢财政部门在粮食购销领域担负的财政资金保障和财政资金监管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各乡镇)

(三)全面加强县级、乡镇两级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技术人员的考核力度,将权限内职称评审与技术指导、服务相挂钩。县级、乡镇两级农技推广体系内被抽调的技术人员特别是技术骨干,原则上应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确保技术人员到岗到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严格落实千名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行动要求,将科技人才结对包联乡镇、村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提升各项促进粮食生产技术的到位率,促进粮食增产增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各乡镇)

(四)强化粮食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要加强对粮食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乡镇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对粮食生产约束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