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吉木萨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吉木萨尔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吉木萨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吉木萨尔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8日
附件1
吉木萨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昌吉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20〕7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以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推进水利体制改革,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提高供水服务能力和用水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
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确保2025年农业供水切实达到农业节水目标,一、二、三产用水占比由88.09:7.53:4.38优化至86.69:8.55:4.76,同时保证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2021年农业水价达到2015年供水完全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全面实行。
全面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工作,规范水权、水量交易行为。建立和完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明确补贴和奖励具体方式、环节和程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达到供水运行维护成本水平。
到2025年,全县斗(农)渠渠道水利用率和田间水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
三、主要改革任务
(一)夯实农村水利基础
1.加快骨干供水工程配套建设。做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及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成支渠出口以上国有取用水计量点升级改造,实现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计量和远程监控。地表水取水计量和地下水“井电双控”计量设施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监测,建立用水总量和农业灌溉用水监测预警机制。到2025年,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1。(责任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示范县等涉农涉水项目,合理调整农田水利投入方向,加快推进斗(农)渠道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田间节水工程(滴灌工程)由“规模扩张”转向“提标升级”。至2025年,全县斗(农)渠渠道水利用率和田间水利用率达到90%以上,普及大首部及低压小流量灌溉、智能化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span>(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各乡镇)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水权制度
3.完善农业用水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在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建立乡镇、村组、用水户三级水权体系,并将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配到乡、村、户,进一步核准初始水权水量,全面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到2025年,探索使用电子初始水权证书,建立农业初始水权数据库。(责任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4.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坚持“以水定地、适水灌溉”,实施农业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根据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全面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适时调整亩均用水定额,农业初始水权实行动态管理。2025年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21907万立方米以内,2030年控制在20407万立方米以内。(责任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三)强化农业水价管理
5.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机制。二轮承包土地(含定居牧民饲草料地、移民安置土地)定额内用水按2015年完全成本0.34元/立方米执行;二轮承包土地超定额和非二轮承包土地计划外用水,执行累进加价制度,其中超定额(计划)不足50%(含50%)的,超过部分按完全成本价格的1.5倍执行;超过定额(计划)50%不足1倍(含1倍)的部分,按完全成本价格的2倍执行;超过定额(计划)1倍以上的部分,按完全成本价格的2.5倍执行。农村道路林、公益林、农田防护林等公益事业按实际用水量由用水单位和水利部门共同确认后,按轮次计入水账,水资源费及水费由县政府承担。农村房前屋后林木灌溉用水定额内享受二轮承包地定额内同等用水价格。</span>(责任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6.落实水资源费政策。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15]1724号)规定的水资源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水资源费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7.落实终端水价政策。终端水价由国有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和末级渠系维护费组成。规范末级渠系维护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末级渠系维护费全额用于末级渠系的供水管理和维修养护,其中用于末级渠系维修养护的支出不少于6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挤占。(责任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
(四)实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8.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按照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一是二轮承包土地定额内用水补贴:2021年-2024年,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运行维护成本0.16元/立方米执行,完全成本0.34元/立方米与2015年运维成本0.16元/立方米的差价0.18元/立方米由政府减免,2025年起将不再减免,采用地下水灌溉的不予补贴。二是粮食作物(专指冬小麦)用水补贴:二轮承包土地采用地表水冬灌白地用水免征水费、限额内第一次出苗水(冬灌)按运维成本价格0.16元/立方米的50%执行。(责任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
9.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对通过工程节水、品种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方式实现农业节水的用水主体给予奖励;对因未发生实际灌溉、种植面积缩减、转产、土地征购、干旱年份来水量不足等非节水因素引起的用水量下降,不予奖励。地表水年度农业用水总量低于年度指标5%-10%(含5%,不含10%)的,奖励该乡镇政府10万元;低于年度指标10%以上(含10%)的奖励该乡镇政府20万元。地下水按年度压减量对农户给予奖励,每压采1立方米地下水给予0.3元的奖励。灌溉期结束后,由乡镇水资源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复核公示,水利局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财政局筹集和兑付奖励资金。(责任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水利局,各乡镇)
10.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从超定额水费、水资源费、财政补贴中筹集。(责任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水利局)
(五)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11.落实管护主体与责任。以“产权到位、权责明确、保障经费、管用得当、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有效运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激励政策,明确末级渠系(包括斗农渠及其配套建筑物、节水首部及田间工程)项目实施方式、运行管护模式,理清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建立考核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
12.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2025年底前巩固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管护主体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运行维护主体的责任和经费,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农田水利工程可持续利用,使其发挥长远效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利局、财政局,各乡镇)
(六)强化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机制
13.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从紧原则,加强灌溉用水管理,及时修订用水定额。农业农村部门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基础上,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提高耐旱品种覆盖率,到2025年创建一批旱作农业示范区。积极开展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
(七)逐步实行农村公共水费制度
14.促进节约用水、确保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可持续利用。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在2020年达到供水运行维护成本。(责任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业水价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及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等机制an>,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水价改革措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实部门责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改革考核机制。从2021年起,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统一并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制考核。各相关部门每年6月底、11月底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全年改革进展情况。
(四)抓好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吉木萨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现成立吉木萨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鼎县委副书记、县长人选
副组长:马建国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巴合达提・霍加合买提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李寅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志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忠辉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英水利局局长
白栋财政局局长
单晓栋发改委主任
李元鑫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建东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潘锦华老台乡乡长
玉孜曼三台镇镇长
叶斯木汗庆阳湖乡乡长
闫鑫北庭镇镇长
马韶峰二工镇镇长
周晓刚吉木萨尔镇镇长
闫凯泉子街镇镇长
马智强大有镇镇长
周艳娥新地乡乡长
鄢刚吉源水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巴合达提・霍加合买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领导担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接替。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决定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大事项,健全农业水价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及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落实。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编制实施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方案;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报道,做好新水价宣传工作。
(二)发改委:负责健全农业水价机制相关工作,合理调整非农水供水价格(包括县城、农村人畜饮水等非农供水价格形成机制)。
(三)水利局:负责健全农业水价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用水管理。
(四)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利用现行政策,加大对斗(农)渠道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投入力度。
(五)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推广林业节水技术,对林业面积进行核准。
(六)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完善田间工程配套,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及农业节水等工作,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部分加以落实,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
(七)审计局:做好各类项目审计工作。
(八)各乡镇: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实施等工作;负责核准二轮承包土地(包含定居兴牧人均分配不少于5亩的人工饲草料地、移民安置地);负责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协会、村组,严格落实完成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负责辖区内各业用水的机井普查、水量分配;负责监督用水协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末级渠系维护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水费、水资源费,并足额上缴水管单位。
附件2
吉木萨尔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根据《昌吉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20〕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在各领域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快水系连通建设,在地下水超采严重区率先突破。
(二)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建立和完善吉木萨尔县节水政策体系和制度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市场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约用水。
(三)问题导向、典型示范。强力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重点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公共机构等相关领域树立节水典型示范并推广,合理配置水资源。
(四)强化领导、保障有力。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考核监督,加大节水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提升节水意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二、行动目标
2020年节水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646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1.6%和21.6%,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全县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5年,节水产业初具规模,推进非常规水利用,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逐步调整用水结构。地下水超采得到明显遏制,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用水总量控制在2.5270亿立方米以内,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1,全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到2030年,实现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实现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格局。按照自治州“三条红线”指标,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4077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用量控制在0.5399亿立方米以内,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4,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总量和强度双控
1.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实行差别化管控措施。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矛盾。加快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提升中水回用率,至2030年,一、二、三产业用水比例调整至84.75%、9.92%、5.32%,全县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
牵头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编制吉木萨尔县水资源评价报告,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制度,建立完善工业企业、大型服务业企业、公共机构和城市管网供水企业、农业灌区重点用水户名录。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的用水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执行计划用水。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牵头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计局,各乡镇
3.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1年完成达标建设并通过验收,带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全面发展,基本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牵头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教育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农业节水增效
4.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加快种植结构调整,通过选育推广耐旱品种,推广抗旱保墒技术,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减少亩均灌溉定额,提高亩均收入。2020年,全县农业综合灌溉定额控制在354立方米/亩以内,2025年控制在345立方米/亩以内,2030年控制在337立方米/亩以内,创建一批旱作农业示范区。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5.推进引输水骨干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水利项目,加快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2020年地表水取水计量管理、地下水“井电双控”计量设施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监测,到2030年,全县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64。
牵头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6.加大农田水利工程投入。加快推进斗农渠道更新改造。田间节水由“规模扩张”转向“提标升级”。实施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到2025年,全县斗、农渠渠道水利用率和田间水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普及大首部及低压小流量灌溉、智能化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span>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乡镇
7.强力退减灌溉面积。按照“先非法后合规、先国有后集体、先连片后零散、先井灌后河灌”的原则,对承包国有土地的承包大户,坚定坚决的压减;在地下水超采区域,优先退减集中、连片国有农用地纯井灌区,确保退地、压水、关井相协调。按照水资源总量控制要求,推进以水定地,有计划地实施休耕、轮作。2021年-2025年全县退减灌溉面积7.5万亩,至2025年农业用水量控制在2.1907亿立方米,2026-2030年退减7.5万亩,至2030年农业用水量控制在2.0407亿立方米。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
8.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水产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到2022年,建设一批畜牧、渔业节水示范工程。强化节水渔业政策扶持。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乡镇
9.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推动计量收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排污管网建设,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水利局
(三)工业节水减排
10.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广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全覆盖,建立全县工业和城镇服务业用水企业名录,对重点工业企业每5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用水量超年计划用水量30%以上的企业必须即刻开展水平衡测试,至2021年,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用水计量在线监测。
牵头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园区集中,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异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未按期淘汰的,相关单位要依法严格查处。
牵头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
12.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2021年成大宝明建成节水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园区
(四)城乡节水降损
13.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2025年前制定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符合利用条件的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以及林业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全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14.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制定并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减少供水管网“跑冒滴漏”等情况的发生。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城镇供水负责单位要建立完善供水管网减损制度,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通过“合同节水”等模式an>节约用水。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15.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建立和完善绿化用水计量管理。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开展“节水六进”行动。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2021年县一中、二中创建为节水型校园。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到2022年,全县各居民小区全部完成达标建设。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吉源水务公司
16.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对洗浴、洗车、洗涤、餐饮、娱乐、宾馆等行业实行特种用水价格,加强其用水计量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强制要求其使用节水器具和产品。2021年,建立完善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户名录。
牵头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
17.鼓励使用非常规水源。将再生水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和改造,建立独立的再生水供水管网,新建工业企业优先利用中水,具备条件未充分使用中水的严禁审批新鲜水源,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优先使用中水。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18.建立节水制度体系。至2025年,建立节水标准体系,推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节水标准制定,实行节水定额标准动态管理、严格标准定额应用,使节约用水真正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
牵头单位:发改委
配合单位: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9.完善用水定额体系。规范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推动工业企业、生活用水定额测算,确定全县实际的覆盖主要农作物、特色林果、工业产品和服务行业的用水定额体系。落实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
牵头单位:发改委、水利局
配合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20.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加强水利部门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地表水计量管理。2021年对全县212个地表水国有计量点、6条河流入河口60个一级测量断面在线监测,确保地表水精确计量和监测控制。二是加强地下水计量管理。全县机电井已完成“井电双控”,到2022年,完成全县地下水计量设施升级改造,建立统一监管平台,确保地下水高效利用和精准管理。三是强化农村饮水安全计量管理。对全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厂和用户计量表进行普查,纳入水利信息化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吉源水务公司,各乡镇
(二)创新市场机制
21.加快推进水价改革。推行差异化水价制度,制定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2025年基本达到完全成本,地下水超采地区可率先达到完全成本,在终端用水环节逐步推行分类水价。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行节水量跨乡镇、跨行业转让。
牵头单位:发改委、水利局
配合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2.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工程。到2025至少有1家以上合同节水学校(医院)。
牵头单位:教育局、卫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督
23.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节水观念,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推广使用节水产品。开展节水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水情和节水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水利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利局牵头,会同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方案落实。党委和政府对本区域节水工作负总责,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力度,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统筹使用相关专项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宣传教育等。n>
(三)拓展融资模式。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四)实施综合考评。将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以问题为导向,以问责为抓手,推动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五)社会参与监督。广泛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健全举报制度,建立举报电话,鼓励曝光浪费水资源、破坏供水和节水设施、污染水环境等不良行为,形成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附件:1.吉木萨尔县节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吉木萨尔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附件1
吉木萨尔县节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对节水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吉木萨尔县节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鼎县委副书记、县长人选
副组长:马建国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巴合达提・霍加合买提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李寅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志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忠辉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白栋财政局局长
王英水利局局长
王雪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述莲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单晓栋发改委主任
李元鑫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建东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森生态环境局局长
单秀娟统计局局长
李明英审计局局长
朱Z教育局局长
李勇奇卫健委主任
马秀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伟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范敬军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潘锦华老台乡乡长
玉孜曼三台镇镇长
叶斯木汗庆阳湖乡乡长
闫鑫北庭镇镇长
马韶峰二工镇镇长
周晓刚吉木萨尔镇镇长
闫凯泉子街镇镇长
马智强大有镇镇长
周艳娥新地乡乡长
鄢刚吉源水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马建国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发改委、水利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担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接替。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决定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建设任务,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安排对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筹措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办领导小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目标,督促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编制实施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方案;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进行节水型社会宣传报道,做好全县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二)发改委。贯彻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经济政策;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及政府考核目标;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经济水平,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水资源费和供水价格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水利局。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案,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备;积极探索水权转让模式;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取用水监管;制定或修编各行业用水定额;提出水价、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意见;开展节水型灌区示范点;开展节水宣传。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建楼房生活节水设施的强制性推广;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阶段节水技术应用;负责节水型小区载体创建活动,建设节水型城镇、节水型小区示范点;负责城市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利用等工作。pan>
(五)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落实园区外工业节水减排各项工作,负责节水型企业载体创建,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依法依规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创建节水型企业示范点。
(六)财政局。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并加强监管;落实支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财税政策;将节水设备(产品)推荐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利用现行政策,加大对重大节水技术开发、示范和改造项目投入力度,建立节约用水激励机制,筹措年度节水奖励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
(七)自然资源局。编制并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国土资源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并组织实施节水生态规划;负责耐旱节水树种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林农、果农适时、适量节水灌溉。
(八)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水环境保护方案;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达标监督相结合的水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废水超标排放,指导企业实施中水回用,保护水环境,使水功能得到充分修复。
(九)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节水产品认证工作,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建立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广节水型器具相关措施,新改扩建工业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
(十)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和现代化高效节水农业建设规划;推广节水型农作物品种和工艺;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提出节水型社会农业节水评价指标体系。
(十一)教育局。负责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想教育,并组织开展相关教育的实践活动;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
(十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强对公共领域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监督考核机制,健全公共机构节水制度,引导和推动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推动公共领域节水工作开展,负责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在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十三)卫健委。负责全县城乡饮水水质监测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医院、卫生所的节水工作。
(十四)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园区内工业节水减排各项工作,负责节水型企业载体创建,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依法依规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创建节水型企业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