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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优待政策】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5 10:51:51 来源:吉木萨尔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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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3号)有关规定,吉木萨尔县2025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请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自治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第十条(一)(二)项”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26年3月25日前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申请表可联系当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表现、就业协议、录用通知书、缴纳学费的发票原件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等材料,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期内未及时申报的,不予代偿补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94-6917837。

吉木萨尔县教育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