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新学期即将开启,为规范、有序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转学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益,现将转学相关事项及政策要点解读如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办理。
一、开学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幼儿园统一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开学,请转学学生提前做好入学准备,按时到校报到。
二、转学办理时间
转学手续办理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00:00至2025年9月7日24:00。在此期间,家长可按规定流程提交转学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原则上不再受理本学期转学业务。请家长务必合理规划时间,避免因错过办理期限影响孩子转学安排。
三、所需材料
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籍信息表、外地户籍学生需提供居住证(以上均为原件)。
四、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转学等相关政策解答
(一)非本县户籍人员,想把孩子转学至吉木萨尔县可不可以?
答:可以。持转学所需资料原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后调配到县城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者幼儿园。
(二)如果在人员密集区域学校片区内购房,孩子可不可以转过来上学?(人员密集区域学校是指一小、二小、五小、二中、一幼、四幼。)
答:不可以。中小学、幼儿园片区划分的界定是以起始年级(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为原则。学生中途转学要看想转入学校有没有空余学位,如果没有空余学位,则无法接收转入学生,即使在片区内买房也不可以。
(三)孩子在乡镇学校上学,可不可以转到县城学校?
答:因乡镇举家搬迁等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可以转入县城学校。持转学所需资料原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后调配到县城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者幼儿园。
(四)孩子开学上六年级或九年级可不可以转学?
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新教基[2014]20号)文件规定,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如果确因父母工作调动、监护权变动、举家拆迁、返回原籍等原因需要转学的,持转学所需资料原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后调配到县城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者幼儿园。
(五)孩子现在在县城学校上学,可不可以转到县城其他学校?
答:不可以。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新教基[2014]20号)文件规定,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如确因监护权变动或拆迁、购房等原因需办理转学的,视其他学校学位情况予以办理。
(六)孩子学习跟不上,可不可以留级?
答:不可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新教基[2014]20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学生留级。如果因为身体原因,确实无法继续上课的,可以申请休学。需要休学的学生,须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材料(含就诊记录、疾病诊断书等材料),提交学校审核办理。
五、办理转学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转学地点:
教育局教育科六楼609室(幼儿园)、610室(中小学)
转学咨询电话:
0994-6917873(中小学) 0994-6735352(幼儿园)
咨询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吉木萨尔县教育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