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及区、州“双减”工作精神,现将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通报如下:
2025年5月9日,吉木萨尔县教育局接到群众举报,吉木萨尔县某托管中心开展学科培训。经调查核实,该托管中心自2025年3月15日起在吉木萨尔县某社区开展小学生英语学科培训,每周六早10点至12点,对5名三年级以下小学生开展英语绘本读写活动,收取培训费用共计4940元。该中心以托管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双减”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教育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法组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托管中心停止学科培训辅导,退还所收学科培训费用。5月26日,检查组再次进行暗访,该托管中心已停止学科类培训活动,所收学科培训费用4940元已全部清退。鉴于该中心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三十二条“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当事人及时改正并积极消除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有关规定,给予其警告,责令停止举办的行政处罚。
吉木萨尔县持续巩固“双减”成果,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要求,继续加大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学科类违规培训行为,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或拒不整改的机构或个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予以监督。
吉木萨尔县“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