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索引号 JMSER000/2026-000161 信息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6-24
文号 吉县政发规〔2026〕6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规〔2026〕6号 关于印发《2026年吉木萨尔县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6-000161
信息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6-24
文号 吉县政发规〔2026〕6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规〔2026〕6号 关于印发《2026年吉木萨尔县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
吉县政发规〔2026〕6号 关于印发《2026年吉木萨尔县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
吉县政发规〔202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2026年吉木萨尔县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2026年吉木萨尔县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措施

为持续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产业基础产能,推动畜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结合吉木萨尔县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养殖规模提质扩规激励扶持。对2026年新建、盘活改造养殖圈舍或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养殖规模的牛、羊、猪、禽养殖场(户),经核查全年饲养量达到自治区规定大型户标准的,每个养殖场给予1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场地租赁、圈舍标准化升级、养殖设备更新、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等环节,引导养殖主体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预计210万元)

第二条 “场繁户育”模式推广。构建“繁育场+养殖户”协同发展体系,强化繁育场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支持标准化繁育场扩大优质畜禽繁育规模,对与繁育场签订仔猪供应协议、年购买断奶仔猪200头(只)以上的整村推进村集体的村民,给予每头猪60元补贴。(预计20万元)

第三条 种畜场培育扶持。重点培育肉牛、肉羊等优势品种种畜场,提升本地种畜自给能力。对新建或改扩建的标准化种畜场,通过验收后,按投资额的30%给予基础设施补贴,单个主体最高补贴50万元。(预计100万元)

第四条 基础母畜购进补助。在疆内外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养殖场(户)购进多胎基础母羊(湖羊、杜湖、澳湖、萨湖、皮山红等)30只以上,每只补助200元(不可以和自治区补贴兼享)(预计100万元)

第五条 渔业补助。对利用水库、池塘、工厂化设施发展养殖的经营主体,对投资额不低于30万元的经营主体购买设备给予30%补贴支持,单个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预计70万元)

以上5项补助资金预计500万元,各项补贴之间预计资金可相互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