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促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共享,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现就学校体育场所免费对外开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县三小、县四小、县五小的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等户外体育场地(其他学校现阶段仅对本校学生开放)。
二、开放对象
1.青少年学生;
2.校园周边社区居民群众。
三、开放时间
1.常规开放时段。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学生不在校时段,具体开放时间以学校公示时间为准。
2.暂停开放情形。遇到紧急状况、学校举办重大活动、体育场地设施处于维修维护期或遭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体育场地设施暂停对外开放。
四、相关要求
1.入校锻炼的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须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做到举止文明。严禁酒后进入校园;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儿童自行车、滑板车、无人机、大功率音响设备等物品入校;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丢弃垃圾、吐痰、便溺;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场地设施,若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2.严禁携带宠物、危险物品和零食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用餐,禁止开展与健身无关的营利性培训等活动。
3. 当对外开放场地健身人员达到饱和状态时,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暂停入校或有序离场。
4.场地养护、维护期间暂停对外开放。若在校健身期间发生特殊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急救电话;因意外导致本人或第三人身体、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本人或第三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以各学校具体管理要求为准。
吉木萨尔县教育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