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福祉达到新水平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底,不断满足多样化民生需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努力增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章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落实更多就业岗位,扩大二三产业就业规模,引导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积极就业。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到2025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4万人以上。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平台,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破除妨碍劳动力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
强化职业培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对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军人、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实行免费职业培训。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实施基层成长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乡村振兴和自主创业。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提高新疆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措施。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健全农民工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落实力度,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程。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
第二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昌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深化兵地教育融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坚持“五育”并举,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促进各族师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入交融。实施文明校园创建工程,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作用,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研学旅行实践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落实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巩固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成果。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规律、教学规律研究,深入推进“嵌入式”教育。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环节。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加强对语言文字及翻译领域管理工作,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实施普通话培训项目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提高教师、基层干部、青壮年农牧民等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科学配建公办幼儿园,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建立教育部门参与规划建设制度,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调整和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推进城镇学校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优先保障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与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实施高中学联体工程,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新格局。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准东开发区建立准东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阜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旅游学院,落实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打造中高职特色优势专业和优质学校,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培训机构教师持证实名制管理和教材使用和办学行为规范管理。优化整合开放性大学资源,加快推进昌吉广播电视大学向开放大学转型,抓好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网络教育,形成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的师德建设体系,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坚持总量控制、分级管理、有减有增,实行人员、岗位、经费“三总量”管理,优化编制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畅通教师补充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破除唯学历、唯学校、唯帽子选聘教师的制约。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改革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健全教研员管理机制,发挥教研员研究指导作用,促进教研员专业发展。完善州、县(市)两级教师培训基地,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切实减轻教师负担,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
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实施教育信息化2.0工程,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目标。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体系,完善昌吉州教育云平台、云课堂、教育城域网功能,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大教育城域网建设力度,实现“三个课堂”在中小学常态化供给应用。推进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促进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真实环境与虚拟环境、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有机结合,丰富“微课”“慕课”资源,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覆盖全体师生和全部学科。积极与援疆省市共建远程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改革党委、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建立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改革教育督导体制,建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督导机制。改革学校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根本标准,改进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和高校评价机制和方式方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革学生评价,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要求,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机制。改革用人评价,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