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对全县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1个班次,申报培训(评价)补贴资料已通过“线上”“线下”审核。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昌吉州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州财社〔2019〕107号)、《昌吉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昌州人社发〔2024〕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社〔2024〕80号)文件精神,培训结束后,参训合格人员实现成功就业按照标准100%给予培训补贴,共计402人符合条件,拟拨付资金82.159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6912215/0994-6926259
附件1:吉木萨尔县2025年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第一批次).xlsx
附件2:吉木萨尔县培训学员名单.xlsx
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