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州部分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为做好2024年吉木萨尔县职称评审权限范围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吉木萨尔县职称评审委员会权限范围内参加评审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除外)。评审系列(专业):农业、林业和草原、新闻、文物博物、档案、图书资料、党干校(中专体制)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群众文化、艺术、建筑、建材、公路工程、地质矿产、测绘、土地、国土空间规划、机械电子、电力、生态环境保护、煤炭、质量技术监督、水利、化工(含制药)、轻工、葡萄酒、光伏硅基等。
(二)在吉木萨尔县权限范围内参加各系列(专业)职称初次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简化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程序,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即可申报。
(四)拟申报自治州乡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乡镇职称申报将于近期另行安排。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cj.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查阅。
(二)初次确定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cj.xjzcsq.com)进行申报。根据要求,申报人、申报单位需在系统内申请注册账号,申报人申报后需由申报单位账号进行审核上报。详细申报流程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5日至9月4日。
(二)各企事业单位统一报送材料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6日。
(三)申报材料(含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缴费时间拟定于2024年9月26日-3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本次职称评审涉及的专业工作年限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五、评审时间
系列(专业) | 计划评审时间 |
农业、林业和草原 | 10月17日-18日 |
新闻系列、广播电视播音系列、群众文化专业、文物博物专业、艺术专业、图书资料专业、档案系列、工艺美术专业 | 10月23日-24日 |
党干校(中专体制)教师系列、技工院校教师 | 10月26日 |
机械电子专业、电力专业 | 10月30日-31日 |
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煤炭专业 | 11月2日-3日 |
地质矿产专业、测绘专业、土地专业、国土空间规划 | 11月7日-8日 |
水利专业 | 11月13日-11月16日 |
建筑专业、建材专业、公路工程 | 11月21日-30日 |
其它专业 | 11月21日-30日 |
六、相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需在系统内将所有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照片进行遮盖或删除。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和第二章第八条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申报人需提供与本专业评审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相符的继续教育培训记录,最多上传不超过5年。
(三)申报人员需上传社保缴费佐证材料。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申报人员出现断保的,需上传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缓缴证明;新注册企业或其他原因暂未参保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与申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单。
(四)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由职称主管部门撤销其职称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自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失职失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吉木萨尔县人社局:0994-6917700
附件:1、申报操作指南
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