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标准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县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吉木萨尔县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决定开展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通过扶持补助,鼓励民宿经营者加大投入,提升民宿的卫生间、客房等硬件设施,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高品质、有竞争力的旅游民宿,促进我县旅游民宿产业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二、申报范围
在吉木萨尔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餐饮服务)等相关证照,且正常经营的民宿。
三、申报条件
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中关于民宿的定义和基本要求,且满足《吉木萨尔县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民宿经营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包含:《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申请报告》(见附件一)、《吉木萨尔县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申报表》(见附件二),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乡镇初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对初审合格的民宿,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初审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向文旅局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
(三)县级评审
由县文旅局联合乡镇、专家对申报民宿进行实地验收,由专家对照验收标准,如实记录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意见,确定拟扶持补助的民宿名单和补助金额。
(四)公示公告
拟扶持补助的民宿名单和补助金额在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评审小组开展调查审核,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结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由县文旅局向县财经委员会统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县财政局依规将扶持补助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发放至民宿经营者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县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民宿,一律不得推荐申报。评审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确保扶持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政策,提高民宿经营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及时总结推广民宿提档升级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附件1: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申请.docx附件2:吉木萨尔县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申报表docx.docx
吉木萨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