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监督和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监督和指导本县公证处的公证业务活动。
6、负责开展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对辖区内的刑事解教人员进行有效的帮教、监管,维护社会稳定。
8、健全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与乡镇对司法所的双重领导。
9、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对律师、公证员、司法行政干警、法律工作者进行奖励。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办公时间及办公地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20:00 (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 (冬季)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57号
1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李会萍
联系电话:0994—691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