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职能

(一)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办理有关报建报批手续;负责县域内利用国家、自治区、州、县财政资金,债券资金,援疆资金,国有资金等,投资金额在4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依法依规选择测绘、地勘、设计、控制价编制、招投标代理等,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投标方案,进行公开招投标;负责制定代建项目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项目管理目标;负责代建项目投资核算和建档工作;做好代建项目质保管理,完工审计决算工作;负责代建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协调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负责项目前期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工作;负责分析全县优化营商存在的短板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受理、转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核实办理情况;负责为落户企业提供便捷服务;负责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项目工作的基础资料核验,分析重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组织对重大项目的调研和论证,研究提出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做好县域内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相关档案整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参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援疆工作规划编制、项目筛选、储备和对接及相互交流;拟定并实施全县现代化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配套政策和措施;负责落实国家、区、州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的申请与下达工作;负责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协调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三)负责粮油市场调查,提供粮油质价信息,指导粮油购销企业按市场规律运行,做好粮食应急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县粮食企业基础设施、流通设施项目申报、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回收、报废等工作,落实救灾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县价格监测工作,对本县域内重要商品价格进行定期采集、核实、汇总、分析,开展专项价格问题调查,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提出预警建议;承担行政区域内价格认定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纪检监察、刑事、行政价格认定工作。

(四)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方案;负责审核上报多能互补、“互联网+”智慧能源等创新型能源项目;承担能源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依法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承担重大能源项目落实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输电通道、油气管道、水电站、储气设施等重大工程项目合规建设、生产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全县电力、油气管道等能源安全监测服务与指导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军粮供应政策,履行军粮供应服务公约;抓紧平战结合的军粮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军粮供应管理机构及军供网点的建设、军粮供应队伍素质的建设;确保军供粮油质量、提高军供服务质量;做好军供财务管理。

(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办公时间及办公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夏季)(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12—2号

(十六)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史岩锋

联系电话:0994—685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