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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2:13:29 来源:吉木萨尔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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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5〕2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24年吉木萨尔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等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mser.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吉木萨尔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木萨尔县文明西路9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原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邮编:831700;电话:0994-69199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坚定执行区、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部门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4年,吉木萨尔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吉木萨尔县应急管理局在吉木萨尔县网站发布信息80条;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

我局在2019年2月14日挂牌成立后立即公布了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和受理时间,对申请程序和申请处理作了规范的描述,并明确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需要除局办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4年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到及时回复、加强督查。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一步梳理调整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的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及时做好相关栏目相关信息发布、更新工作,现门户网站共开设8个版块,分别为:部门领导、部门职责、内设科室、安全事故通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救灾、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重要政策文件、组织机构公示公告等政务信息,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效应。

(五)抓好监督保障工作

2024年参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1次,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意见征集等开展社会评议,收集满意度评价和改进建议,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强;二是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

下一步,我局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我局领导干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督促各科室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及时性,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把政务信息公开贯穿我局工作全过程。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加大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家、区、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学习,把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界限,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制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确保群众能够多渠道、多方面的查询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