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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卫健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8:56:04 来源:吉木萨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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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及区、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吉木萨尔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可通过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er.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疑问,可与请与吉木萨尔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木萨尔县文明西路9号原县医院康复楼三楼;邮编:831700;电话:0994-692068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卫健委坚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卫生健康事业深度融合,围绕党建引领、医改攻坚、公卫服务等重点工作,规范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优化发布平台,公开质量和实效显著提升,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卫健委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确保信息传播及时、覆盖广泛。202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文件信息类11条,医疗卫生29条,培训考试15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县卫健委规范受理流程,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时限和答复标准,通过公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保障申请渠道畅通。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及本年延期办理的申请事项,未引起行政诉讼或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无涉密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公开渠道以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核心,同步通过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健康吉木萨尔”发布信息,构建多元化公开格局,通过发布前“三审三校”、发布后定期自查的方式,对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发布的及时性、格式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卫健委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入卫生健康主责主业,各职能科室强化责任担当,形成统筹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现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报告如下:一是强化考核监督,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接受县电子政务中心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聚焦医疗卫生政策、全民健康体检进展、行政许可办理等重点领域,对公开内容、时限、格式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及时整改落实检测反馈问题,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拓宽评议渠道,倾听群众心声。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窗口、“健康吉木萨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面公开就医服务、公共卫生项目、民生保障政策等重要信息,主动收集群众诉求,本年度发布的政务信息未收到相关投诉及负面反馈。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筑牢制度防线。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民生服务类信息更新频次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需持续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公开重点。围绕医共体建设、全民健康体检、慢病管理等群众关切热点,细化公开内容,优化更新频次,确保信息精准对接民生需求;二是强化能力建设。通过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责任制,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