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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7 13:02:35 来源:吉木萨尔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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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吉木萨尔县公安局编制形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mser.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于吉木萨尔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邮编:831700;电话:0994-53065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吉木萨尔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公开与保密兼顾,警务与服务并进,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水平,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关于主动公开情况。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切实推进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展、内容日渐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取得了较好成效。2020年,县局主动公开信息67条,其中文件公开14条,执行法规条例24条,行政执法公开29条;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分阶段、多波次、多形式持续开展正面宣传,全面展示了县局公安工作成效和良好队伍形象。发布与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政策解读,为改善交通环境、方便群众出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三)关于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情况。2020年,吉木萨尔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一致。

(四)关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县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和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切实为群众生活工作提供方便。依托“吉木萨尔零距离”“昌吉公安”“吉木萨尔县掌上公安”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有效发布信息。

(五)关于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4

24

24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项目数量 

2020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0

136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0

93615

行政强制 

30

0

18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2020年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0

141.7781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

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公安厅部署,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三)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加大各警种部门参与的积极性,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力度,全警参与。建立政务公开定期更新制度,各警种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政策的调整、机构设置的变化、治安形势的发展、警务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木萨尔县公安局

                               20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