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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木萨尔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6:01:48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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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吉木萨尔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法治吉木萨尔、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全县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政府建设格局,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统领。县委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维护稳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法治建设指标分值占乡镇、部门绩效考核总分值10%,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述职述法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研究部署。县委及时调整充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研究、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明确8大项、39小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并与各乡镇、牵头部门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首要任务,各乡镇、部门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和专题研讨。县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县委党校教育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列入中小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实现各部门、单位学习培训全覆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区、州法治建设重要会议精神,示范带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四是切实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列入年终述职内容。9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35个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2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向依法治州委员会述法1次,各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述法1次,并进行了民主测评。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 进一步明晰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权限,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衔接,促进各级工作部门依法科学履职。目前,我县共涉及部门(单位)30个,梳理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项行政职权3438项(其中行政许可207项,行政处罚2427项,行政强制156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检查300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奖励71项,行政裁决10项,其他行政权力170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坚持“为民、便民、务实、高效、清廉”原则,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和透明度,畅通政务服务办事监督举报投诉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全疆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三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改审批为备案。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直接取消审批的8项,审批改为备案的5项,实行告知承诺12项,优化审批服务的49项。2022年,已通过“办照即营业”流程共办理170件,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143件,公共卫生服务许可证27件。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坚持搭建平台、发挥优势,全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再升级。法律援助中心强化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2022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9件、公证738件。全县各县直部门、各乡镇、68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覆盖率100%。五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成立吉木萨尔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对违法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建立失信“红黑名单”推送制度,定期督促各成员单位上传行政许可、红黑名单信息,向州发改委报送196个“红黑名单”案例。2022年,我县累计在信用新疆信息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1871条,其中:行政许可1560条,实际入库率为97.37%,行政处罚311条,实际入库率为93.25%。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2年,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已发布6件,向州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率100%。二是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合法性审核,提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制定印发并公示《吉木萨尔县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吉县政办发〔2022〕33号),继续使用53件,废止11件,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五)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

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完善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团”、群众代表参与决策机制和决策实施效果评价,特别对涉及全县的经济发展规划、主要民生工程、重点投资项目、城乡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上会讨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独断决策现象发生。2022年以来,合法性审核常务会议题19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吉木萨尔县加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考评细则,县政府每年安排财政经费34万元用于村(社区)顾问补助,在全州率先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认真落实司法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27名四套班子领导签订承诺书,组织政法单位主要领导赴乡镇、部门全覆盖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91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4100余人次。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权力下沉、资源下沉、力量下沉,构建以乡镇党委为核心、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一核多元、协同共治”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格局。梳理出涉及县委宣传部(1项)、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18项)、县农业农村局(69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3项)、县交通运输管理局(19项)、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3项)、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项),共计144项的权责清单,其中,行政处罚127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12项。编制形成《吉木萨尔县“街乡吹哨”执法事项清单指导目录》。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社会治安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金融网络诈骗、损害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重点执法领域查处违法案件1141件,涉案金额353万元,罚没金额770.02万元。三是强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站双公示。2022年,行政执法事前公示1993件、事中公示10486件、事后公示15838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案件全面自查,司法局牵头抽卷评查工作,全年抽查案卷80件,提出整改问题119个,举一反三,以案促改,跟踪抓好评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力推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的落实,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法制审核执行率达100%。四是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等工作统筹协调机制,逐步推进“综合查一次”,相对集中实施行政处罚权,推进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等问题。截至目前共下发18个检查任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5个,涉及检查项目30余项,包括粮食领域衡器检测、食品安全检查、野生动物保护、药械类、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合同检查等18个大类。目前已经完成18个任务,共95家,检查合格率100%,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和机制。健全18支498人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明确责任、措施、应急救援责任,增强应急工作针对性和实战性,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够做到科学应对和及时处理。二是强化监测预警。制定2022年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工作要点,联合气象、水利、农业、自然、林草等部门形成自然灾害分析研判报告6期。规范运用应急管理调度系统,通过调度指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共发布预警信息107条,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和经济损失。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完成35项预案修编,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能力。三是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抗灾能力。积极实战演练,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08次。联合消防、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1次,熟悉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紧急疏散程序、方式、路线和安全避险区域。强化队伍建设,设立县、乡、村三级救灾信息AB岗131人,开展线上培训1次,实现全县68个行政村组、社区全覆盖。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协调配合、宣传引导、分析研判、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行政调解职能作用。2022年,办理行政调解案件190件,调解成功率100%。二是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率先运用“三项建议权”,用好信访“三级终结”制度,不断规范信访工作流程。2022年,我县共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41件、1183人次;州、县两级领导信箱受理600件次;复查事项5件,召开听证会4场,按程序撤销处理意见1份,出具复查意见4份,引导复核2件,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压实了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升了复查复核工作的公信力;打造“互联网+信访”模式,运用都“庭”好微信小程序,通过电信电视等智慧平台宣传,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协调办理的渠道,逐步从“走访”向“网访”转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目前共收到诉求45件,已全部办结完毕。三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试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选优配强行政复议人员2人,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2022年,收到申请29件,依法受理19件,结案19件(维持8件,撤销7件,撤回申请4件),依法不予立案10件。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制定印发《吉木萨尔县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我县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8件,已结案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制发《吉木萨尔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集中互查互评互学活动3次,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案卷80件,提出整改意见119个,已全部整改。二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列席提级监督重点村有关会议,督促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成全县68个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制定《监察信息员考核管理制度》《监察信息员监督检查“百问”》,以“清单”形式梳理出100余条监督检查事项;三是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72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79件。四是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吉木萨尔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02条,其中:概括类信息557条,政务动态信息447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592条,服务类信息365条;政府公文47条,人事任免4条;州、县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0件。累计收到州、县领导信箱信件共计600条,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一是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加大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涉密信息管理等环节的数字治理力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增强企业、公民的自律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自律功能。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逐步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行政处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APP掌上执法,全面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和使用,按照合法、简便、高效的原则,全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广泛应用。今年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领域通过全程电子化提交业务办理上万余件,切实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法治建设推进会3次,确定下好“四步棋”(下好整体谋划“一盘棋”、法治教育“基础棋”、纠纷调解“关键棋”、法律服务“特色棋”)的法治建设工作思路,研究、下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5个,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6个层面71项工作任务措施。制发《吉木萨尔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分工明确,压实责任。开展法治督察2次、现场指导培训2次,通报问题32个,县委分管领导对工作滞后的2个乡镇、8个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传导压力、促进落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县509名行政执法人员已参加统一执法证件换发考试,完成申领和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1期,协调、沟通新疆大学和昌吉职业学院专家、教授面授培训课程,学制3天,采取“法条解读+执法再现+实务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0余人。结合“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以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23个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审核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参学率100%。三是抓好“关键少数”,强化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任前考法制度,抓好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公职人员参考率、及格率达到85%以上,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机制,把各项事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全县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政府建设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突出示范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狠抓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二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进一步彰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12345”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实体建设县、乡镇、村(社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在全县培育形成270余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二工镇海子沿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执法司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吉木萨尔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实现行政复议机构“一窗受理”。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试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议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以审核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四是强力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坚持党政机关“四必问”制度(逢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研究、疑难纠纷化解)、村(社区)法律顾问“五必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洽谈签约、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重大普法活动、村民说事日),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较好;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律咨询69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9件,为当事人节约法律服务费用120万余元,办理公证事项738件;强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管理考核,按程序选任人民监督员4人、人民陪审员88人。五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主抓手,探索“1238”工作法(建立“一套机制”,注重“系统性”;抓住“两个关键”(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关键时期”),提升“针对性”;坚持“三个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扩大“影响力”;开展“八项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增强“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要点三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共性普法责任清单、重要节点普法责任清单、行业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八个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法润北庭”法治夜市4场次,14个单位下沉村(社区)讲法释法885场次,制作“法在你我身边”短视频12部,108个单位4483名公职人员全覆盖参加网络考法2场次,新提任、晋升职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参考率、合格率100%,遴选乡村“法律明白人”285人,逐户发放“百姓法治宝典口袋书”,打造法治文化阵地15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有差距。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仍有差距,部分单位存在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存在差距。二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个别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不良倾向,法治意识尚未全面形成。三是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全面、具体。个别执法部门对“三项制度”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没有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统筹推进机制,没有确定具体实施步骤,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个别执法部门配套保障不够到位,执法人员、审核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普遍存在执法单位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现象还较为普遍,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依法行政需要。四是履行公共服务及职责转变不到位。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方面不够严格、不够细致,政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掌上办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等功能发挥不充分。信访事项化解不到位。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有差距,基层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力量、能力水平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乡镇、部门信访首办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带案下访、精准约访落实不全面,信访事项“三到位一处理”机制落实不到位,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思想认识、能力、水平还不足。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面谋划好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 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区、州、县相关会议精神,开展实地调研,结合我县实际,全力起草制定好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统筹协调县人大、县检察院等部门、单位组织力量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的日常评查,达到以查促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三是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升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保障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注重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指导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要求的节点,督查指导各部门的工作落实。同时,对照法治政府督查要求,对照效果指标及完成情况完善工作不足。强化调研指导、提醒督办、抽查核验、绩效考评,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努力形成从党政主要领导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

(二)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吉木萨尔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的要工作举措,做到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完善动态调整的县乡两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市场准入负责清单“四张清单”,深化“减证便民”、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常态化定期清理。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咨询论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建立决策事项清单和流程规范,切实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用语、流程、文书、自由裁量“四项标准”和行政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全面推进“教科书式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常态化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承诺活动,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四是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探索运用听证、现场勘查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五是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运行好已建成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平台,持续深化法律援助,继续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面加强公证管理工作,深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管理,构建高效、便捷、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原文略有删节)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