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晓龙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6〕8号,经2026年2月25日中共吉木萨尔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第七十五次会议研究,同意聘任:
全晓龙同志为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 波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陶 露同志为县乡村振兴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宇飞同志为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海波同志为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解聘:
全晓龙同志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高 波同志县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聘期自政府党组决定聘任之日起计算)。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