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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发〔2025〕42号 关于何兰·吾拉孜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 18:15:15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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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5-000135 信息分类 政发文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6-13
文号 吉县政发〔2025〕42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2025〕42号 关于何兰·吾拉孜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5-000135
信息分类 政发文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6-13
文号 吉县政发〔2025〕42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2025〕42号 关于何兰·吾拉孜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何兰·吾拉孜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5〕86号),经2025年5月30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党组第六十六次会议研究,同意:

何兰·吾拉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杨星星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俞  浩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副局长职务(挂职);

周立飞同志任县准东五彩湾学校校长职务(挂职);

谢代鹏同志任县准东五彩湾学校副校长职务(挂职);

免去:

冉玉春同志县准东五彩湾学校副校长职务(挂职)。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