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王月红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5〕56号),经2025年4月27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党组第六十五次会议研究,同意:
王月红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
李发超同志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月红同志县准东五彩湾学校校长职务;
马仕轩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 索引号 | JMSER000/2025-000134 | 信息分类 | 政发文 |
| 发布机构 |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5-12 |
| 文号 | 吉县政发〔2025〕3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称 | 吉县政发〔2025〕37号 关于王月红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索引号 | JMSER000/2025-000134 |
| 信息分类 | 政发文 |
| 发布机构 |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25-05-12 |
| 文号 | 吉县政发〔2025〕37号 |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称 | 吉县政发〔2025〕37号 关于王月红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王月红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5〕56号),经2025年4月27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党组第六十五次会议研究,同意:
王月红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
李发超同志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月红同志县准东五彩湾学校校长职务;
马仕轩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