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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发〔2025〕23号 关于王哲 庞刚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16:16:40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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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5-000137 信息分类 政发文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3-28
文号 吉县政发〔2025〕23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2025〕23号 关于王哲 庞刚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5-000137
信息分类 政发文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3-28
文号 吉县政发〔2025〕23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2025〕23号 关于王哲 庞刚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王哲 庞刚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5〕21号)》,经2025年3月16日中共吉木萨尔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第六十四次会议研究,同意聘任:

王  哲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自政府党组决定聘任之日起计算);

解聘:

庞  刚同志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