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周晓琴同志免职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4〕200号),经2024年11月6日中共吉木萨尔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第六十次会议研究,同意:
免去:
周晓琴同志任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办理。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索引号 | JMSER000/2024-000114 | 信息分类 | 政发文 |
发布机构 |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
文号 | 吉县政发〔2024〕9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称 | 吉县政发〔2024〕90号 关于提名周晓琴同志免职的通知 |
索引号 | JMSER000/2024-000114 |
信息分类 | 政发文 |
发布机构 |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
文号 | 吉县政发〔2024〕9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称 | 吉县政发〔2024〕90号 关于提名周晓琴同志免职的通知 |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周晓琴同志免职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4〕200号),经2024年11月6日中共吉木萨尔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第六十次会议研究,同意:
免去:
周晓琴同志任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办理。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