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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发〔2024〕39号关于薛刚等1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18:57:23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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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4-000099 信息分类 政发文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6-11
文号 吉县政发〔2024〕39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2024〕39号关于薛刚等1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4-000099
信息分类 政发文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6-11
文号 吉县政发〔2024〕39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2024〕39号关于薛刚等1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魏强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4〕129号),经2024年6月11日中共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党组第五十六次会议研究,同意:

刘凤玲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薛  刚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魏亮基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金晖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副局长;

胡雷明同志任县供销社联合社副主任;

赵月飞同志任县水资源管理中心(河湖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开阳同志任县社会福利中心(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

韩  信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金龙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素云同志任县第五小学副校长(援疆);

免去:

王  栋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魏  强同志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立炜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薛  刚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艳忠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金晖同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职务;

香文玲同志县社会福利中心(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