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吴磊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3〕119号),经2024年1月9日中共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党组第五十一次会议研究,同意:
赵 超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秀龙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超同志任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全晓龙同志任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发展科副科长;
柴清俊同志任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项目推进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彦蕊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柳 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艳婷同志任县第一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冉玉春同志任县准东五彩湾学校副校长(挂职);
免去:
张君莲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哈银古同志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发展科科长职务;
陈国玉同志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科副科长职务;
陈海亮同志县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定的决定》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好宪法宣誓活动。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