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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格尔盆地大有1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探二期项目大有20 21 22钻井平台临时用地的批复——吉县自然资临字〔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2-05 17:39:21 来源: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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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源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准格尔盆地大有1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探二期项目大有20、21、22钻井平台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吉木萨尔县大有镇红山子村境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油气钻井井场、油气进场道路。现我局对该项目做如下要求:

一、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502公顷(国有土地1.7754公顷、集体土地1.7266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1.7754公顷(草地1.55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66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518公顷),集体农用地1.7266公顷(草地1.45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462、其他土地0.1303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5年1月13日-2027年1月12日。

二、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以转让、出租、出借场地或者地上建(构)筑物等形式给予他人使用。

三、按照《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禁在该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临时建造建(构)筑物的,结构不超二层;材料上无特殊要求的,不得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耐久性材料。

四、请你单位在获得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后,按协议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用,到期后按复垦方案及时开展复垦工作。                      

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