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文字解读】《吉木萨尔县到户产业奖补政策良种能繁母畜奖补约束管理细则》《到户产业奖补环节目录清单及验收标准》
发布时间:2026-10-09 19:46:47 来源: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农局 浏览次数:0 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至

一、政策背景与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与监管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优化到户产业奖补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帮扶〔2026〕80号)文件要求,结合吉木萨尔县乡村振兴发展实际制定本细则,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激发农户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奖补对象与奖补范围

有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奖补对象身份、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与系统信息一致;有发展生产意愿和生产能力,通过发展养殖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实现持续增收。在自治区确定的支持奖补环节中,鼓励各乡镇引导帮扶对象自主参与主导产业发展,因户施策开展种植、林果、畜牧、特色种养、庭院经济、防沙治沙、手工经济等适合家庭经营的到户项目,促进帮扶对象参与市场竞争、拓宽增收渠道,稳定提升经营性收入。

三、主要补助内容和标准

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月龄15个月以上或体重300公斤以上)、母羊(月龄8个月以上或体重35公斤以上)且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每只母羊400元的标准奖补;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母畜产羔后与母犊共同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犊2000元、每峰母驼羔1500元、每只母羊羔300元的标准奖补。育肥饲养3个月以上,对从疆外购买断奶羔羊开展育肥的按照每出栏1只育肥羊60元的标准奖补;对从疆内购买断奶羔羊开展育肥的,按照每出栏1只育肥羊30元的标准奖补。牲畜品种改良。马、羊采用人工授精配种并定胎的,对配种技术服务和精液(冻精、鲜精)环节,按照每匹母马1200元、每只母羊40元的标准奖补。常见多发病防治。对通过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有组 织的开展农户家庭畜禽常规病种免疫、诊疗、药浴、驱虫、环境消杀的,提升防控效率效果,当年内按照每户不超过200元的标准奖补。青贮窖建设改造。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新建砖混结构、容积达到20立方米(含)及以上的青贮窖,按照1000元的标准奖补;对改造青贮窖的,按照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奖补。特色养殖。对养殖鸡、鸭、鹅等禽类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羽10元的标准奖补;养殖肉鸽50羽以上,饲养30天以上的,按照每羽3元的标准奖补;养殖肉兔50只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10元的标准奖补;养殖蜜蜂10箱以上,饲养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箱200元的标准奖补。现代设施农业种植。一个标准棚(占地面积1亩,不足1亩的可按比例折算),购置菜苗按照每亩450元的标准奖补,购置食用菌按照每棒0.6元的标准奖补;对大棚(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除外)进行提升,按照每棚1500元的标准奖补,拱棚(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除外)改造按照每棚300元的标准奖补。特色庭院经济。利用自家庭院发展特色种植,并产生一定效益的,面积在1亩及以下的按照每0.1亩100元标准奖补;1亩以上的,超出面积按照每0.1亩50元的标准奖补,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2000元。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农业农村局

第一责任人:季强(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张虹霞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923080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明西路党政第二集中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