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吉木萨尔县残膜回收及配套机具补助方案》的背景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治理“白色污染”,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环境治理,根据《昌吉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吉木萨尔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整改方案的措施,并努力完成《吉木萨尔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项目,结合我县残膜回收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吉木萨尔县残膜回收及配套机具补助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昌吉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第二十五项(自治区序号55)“农用残膜未有效治理。残膜回收利用不到位,每年近100万吨秸秆杂质含量高,难以分解的残膜堆存在地头、回收点或加工厂,实际利用率不足20%”、“2021年吉木萨尔县覆膜农田地膜平均残留量8.15千克/亩,超过自治区平均残留量2.06千克/亩”。昌吉州制定了《昌吉州2023年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春秋残膜回收行动,将地膜回收率85%目标纳入州党委一号文件和县市(园区)绩改考核内容。
三、行动目标
2023年农田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农田地膜残留量逐年稳步下降,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能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内容
通过引进示范高效残膜回收秸秆还田一体机并适当给予作业补助,从根本上解决高效残膜回收作业机具示范推广的瓶颈,农用残膜得到有效治理。一是引进残膜回收打包与秸秆粉碎为一体的高效残膜回收机械,提高残膜回收率,减少残膜中的秸秆杂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通过县级财政资金机具配套补助,引导农机合作社及农机大户使用高效残膜回收机械作业,提高种植户主动回收的自觉性;二是大力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15万亩,有利于机械回收和后续加工利用;三是安装农机作业监控设备,推动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做到机械作业实时监控,不断提升农田作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政策解读主体: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责任人:季强(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陈龙(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735177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