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吉木萨尔县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有关决策部署,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按照《昌吉州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前提下,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工作任务,基本实现“一年试点推行、两年全面实施、三年逐见成效”的目标,为全县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奠定基础。
二、关于《吉木萨尔县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有关决策部署,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按照《昌吉州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实施。
三、制定目标
按照《昌吉州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前提下,计划2022年完成8382户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工作任务,基本实现“一年试点推行、两年全面实施、三年逐见成效”的目标,为全县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奠定基础。
四、主要内容
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前提下,计划2022年完成8382户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整村推进工作任务,计划煤改电改造8个村1480户;煤改气13个村2641户的任务;2个村3018户计划新建一台100蒸吨燃气锅炉,纳入集中供热范围。
政策解读主体: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
第一责任人:陈勇(党组书记、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王彦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4-6859505
工作地点:吉木萨尔县文明东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