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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办〔2022〕57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17:36:09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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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2-000227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1-02
文号 吉县政办〔2022〕57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2〕57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2-000227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1-02
文号 吉县政办〔2022〕57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2〕57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吉木萨尔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根据《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全面查明查清吉木萨尔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我县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二)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吉木萨尔县土壤普查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体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统筹推进。建立外业表层调查采样和剖面调查采样的专门普查队伍。组织完成盐碱地样点校核、外业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质量校核、成果汇总等任务,并形成工作报告报州土壤三普办。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覆盖吉木萨尔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突出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

(二)普查内容

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以及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总结经营者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等机构,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建立县级表层土壤样品储存库。

6.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第三方机构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摸清我县土壤资源质量现状。

7.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县级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我县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治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退化、耕地后备资源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合理指导农业开发利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布局。

三、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严格按照“六个统一”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依托农业农村部提供的三普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校核验证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根据自治区三普办推送的检测化验专业机中选定检测化验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根据自治区统一的外业调查布设样点位开展外业调查;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一)应用工作平台。县三普办负责底图接收,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

(二)分发工作底图。县三普办接收、分发以乡镇为单位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三)校核布设样点。按照全国布设下发的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和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剖面样点,组织样点校核单位与县乡技术人员一起,以地块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道路等远近、交通通达情况、遥感影像等,进行叠加图斑内样点的人工校核,提高布设样点的代表性。

(四)外业调查采样。按照校核确定的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盐碱地调查,完成盐碱荒(草)地的土壤调查工作,摸清盐碱土类型、数量、空间分布、程度、成因等。

(五)内业检测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检测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检测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检测。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检测相应指标。典型区域生物指标由国家统一检测。

(六)普查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县级数据库。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七)普查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由自治区组织开展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调查指标填报信息抽查检查;样品制备、保存、分发、流转等质量监督检查;检测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八)普查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四、普查工作安排

(一)工作启动

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成立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编制《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林草执法大队、气象局

(二)资料收集

按照普查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土壤二普、国土三调(更新数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森林资源清查等成果资料;收集气候区划图、植被类型图(或归一化植被指数图)、农用地整理复垦规划或现状图、国土空间规划图等资料;收集气温、降水、水文地质等自然成土环境资料;收集2019年以来农田基本建设情况、土地利用现状与历史情况(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主要作物类型与耕作制度等)、农业生产水平(包括历年产量变化、障碍因素种类与影响、复种、施肥水平、自然灾害类型与影响、灌溉水平等)等农业生产资料。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草执法大队、气象局

(三)技术准备

依托国家和自治区三普办开展的培训活动,对全县参加第三次土壤普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外业调查实操训练,提高外业调查采样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队伍准备

1.外业调查采样队伍。根据任务量组建10-15人的基层农技人员(原则上每个乡镇不少于1名)为主的表层土取样调查队伍,负责样点点位信息确认、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土样容重检测等工作。自治区相关专家组成的剖面取样调查队伍,负责剖面调查、剖面形态观察记载、剖面样品采集、剖面标本制作、土壤图斑界线和土壤类型校核等工作。组建外业样品流转队伍,负责收集、核查、分类整理调查采样队采集的土壤样品,流转样品至检测实验室等工作。

2.检测化验队伍。此次检测化验工作由全国三普办统一筛选复核的质控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承担土壤样品制备、分发、化验分析和质量控制工作。

3.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队伍。组织筛选县级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科研队伍,承担县样点校核、数据汇交、土壤制图、数据分析、专题评价、总结报告编写等工作。

4.全程质量外部质控队伍。组建县级质控人员队伍,依照技术规范要求,对样品采集、流转、数据审核等环节全程外部质量控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物资准备

根据实际情况,足额采购和准备采样需要的采集工具类、辅助材料类、生活保障类等物资。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布设样点校核

由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共同从样点的土地利用代表性,样点距离村庄、道路、河流等以及交通的通达性3个方面进行校核,确定县域内的样点数量。预布设样点原则上只增不减(建筑等占用除外),如有重大调整,须将调整方案、调整原由报全国土壤三普办公室审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外业调查采样

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开展调查采样时,要依托定制手持移动终端认真填写上报外业调查APP各类信息,2023年10月底完成全县所有普查样点调查采样。

1.立地条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样点空间位置信息、地表利用信息、成土环境信息等自然景观和人为影响信息。调查点位包含表层和剖面调查,均要采集立地条件信息。

2.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耕地区域,在作物播种施肥前或在作物收获后进行外业调查与采样;园地区域,在果品采摘后至施肥前采集;盐碱地区域,在旱季土壤返盐最严重的时期进行调查,在灌溉区,解冻后、春灌前完成采样和填图工作。表层土壤样品采集,采取梅花形(5-10个混样点)、棋盘形(10-15个混样点)和S形(15-20个混样点)等方法混合取样(具体根据地块和景观的状况,酌情选择上述三种方法其一),每个混样点的采样量约1kg,去除地表秸秆、粗根和砾石等。将所有混样点采集的样品充分混匀,然后采取“四分法”剔除多余土壤样品,最终表层样品留取3.0kg,对于需要采集平行样的样点样品量留取5.0kg。常规分析指标样品用普通铲、土钻采集。环境分析指标样品用不锈钢、竹木类工具采集。园地采集深度0-40cm,其他类型采集深度0-20cm。样品装于塑料袋封口、贴好打印标签,及时寄送到指定的检测实验室。

3.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工作委托专业队伍承担,主要包括剖面的设置与挖掘、土壤发生层次划分、土壤剖面形态观察与记载、剖面土壤样品采集(发生层样品采集4.0kg,对于需要采集平行样的样点样品量为6.0kg,剖面观察面深度1.2m-2m)。剖面标本制作、剖面(盐碱土)地下潜水与灌溉水样品采集、样品运输与交接等环节。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八)测试化验

1.样品制备与分发。委托经国家三普办审核通过的检测实验室(或专业制样单位)负责样品制备工作,由质控实验室负责密码样添加、样品转码与分发工作。样品制备完成后,由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添加标准样品(或参比样品)、平行样等,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样与1个平行样)一个批次,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分发寄往指定的检测实验室或样本库。分发至土壤检测实验室的样品,需进行检测样品的二次编码。分发样品时,样品制备实验室需要保留同等数量的样品,确认检测实验室收到样品,否则需重新邮递同等批次的样品。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抽检的质控样品,需流转到质控实验室进行指标测试。“样品流转APP”任务清单中流转到样本库的混合土样,需流转到样品库相应的原状样或过筛样。

2.土壤理化测试。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收到分发的土壤样品后,采用样品流转 APP 扫码登记,并在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填报收样的实验室信息,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的物理、化学指标测定。

3.测试数据填报与审核。各检测实验室按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的内部质控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完成数据填报。经自治区、州三普办组织专家对测试数据的质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至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的数据库系统。对于不达标的数据项,需开展补测,甚至是重新采样测试。

4.内业测试质量控制。内业测试质量控制,包括土壤样品的制备、保存、流转、分析测试、数据审核等环节的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检测实验室负责内部工作过程质量控制,自治区与国家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质量控制单位对样品测试工作开展外部质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九)数据汇总

根据自治区、州安排填报本级数据库。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数据审核和数据库构建,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2024年6月底前完成土壤样品检测数据分析、分类分级制图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质量校核

严格按照《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土壤普查全流程实施三级质量控制机制,即县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自治区级质量监督检查、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查。县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由承担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检测等有关单位负责,同时自觉接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外部质量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一)成果汇总

县三普办公室组织开展本地域土壤制图、数据分析和总结报告编写等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汇总。

1.土壤制图。完成县级土壤类型、土壤属性和土壤专题(土壤功能性评价)制图工作。其中土壤属性图包括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黏土矿物、土壤养分(大中微量元素等)、土壤盐碱化、土壤障碍分布图等。在完成土壤类型和土壤属性制图成果图基础上,根据各类专题图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体系,开展专题评价和图层空间计算,以制作相关土壤专题图;土壤专题图包括耕地质量等级图、退化耕地分布图、后备耕地资源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专题图等。

2.样品库建设。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建立县级表层样土壤样品储存库。

3.总结报告编写。完成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土壤三普专题报告编写。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总结阶段

2025年6月,根据自治区、州安排对土壤普查工作进行总结。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区、州土壤普查工作验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形成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性状、剖面性状、农田管理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图,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后备耕地资源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评价报告,盐碱地等后备资源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县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和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五)其他普查成果。包括原始普查图件、档案资料、土壤普查有关成果、各级检查记录资料等。

六、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土壤普查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县人民政府是本地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县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为普查外业调查提供交通、联络、样品流转场所等保障服务。

(二)技术保障。组建由自治区、州、县乡级农业技术人员等参加的外业专业调查队伍,承担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流转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全面保障外业调查采样(包括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及相关设备采购等相关费用)、内业测试化验(包括样品制备、化验等相关费用)、样品库和数据库建设及相关日常工作经费。县财政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党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并要加强监督审计。

(四)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附件:1.自治州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吉木萨尔县三普办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人员名单

3.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汇总表

附件1

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马建明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巴合达提·霍加合买提 副县长

副组长:季 强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陈惠玲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柏宏刚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魏照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刚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生彪 县财政局局长

杨 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英 县水利局局长

李元鑫 县统计局局长

高 健 林草综合执法大队党组副书记、队长

李大丁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高艳飞 吉木萨尔镇镇长

李彦斌 二工镇镇长

徐晓康 北庭镇镇长

玉孜曼 三台镇镇长

马智强 大有镇镇长

闫 凯 泉子街镇镇长

潘锦华 老台乡乡长

叶斯木汗 庆阳湖乡乡长

周艳娥 新地乡乡长

陈晓刚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惠玲同志担任。

附件2

吉木萨尔县三普办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人员名单

顾 问:武红旗 新疆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副教授

组 长:范燕敏 新疆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副教授

副组长:汤明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阿曼古丽·艾孜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正高级农艺师

周黎明 昌吉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成 员:唐 慧 昌吉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高级农艺师

陈晓刚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鲁建清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研究员

巴哈提·扎汗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魏永江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李国顺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研究员

叶仙涛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贾孜汗·达吾提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杜 燕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陈雅欢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许 强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肖 娟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马 娜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万秀琴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步生兵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华呢西 吉木萨尔镇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张 伟 二工镇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蔡绍军 二工镇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岳玉颖 北庭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马昌贵 北庭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李希俊 庆阳湖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轩忠祥 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农业(畜牧业)发展

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王 海 三台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师

达亚别克 三台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孙晓元 老台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师

刘明云 大有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肖 清 大有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田建文 新地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杨 易 新地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员

王国洪 新地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张 浩 泉子街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杨德兵 泉子街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附件3

吉木萨尔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用途

金额(万元)

合计(万元)

1

样品采集工具、调查费用

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采集所需的材料工具;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采集工作调查费用,如租车、燃油、专家咨询、雇工等

98

495

2

样品制备、检测费用

样品制备、样品瓶采购、送样和检测化验费等

300

3

技术培训、宣传

用于三普技术培训、宣传所产生的费

4

4

总结报告

数据审核、土壤普查数据库构建(三普基础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土壤制图(土壤类型图和土壤属性专题图)、总结报告(工作、技术和专题报告)编制等

85

5

总结验收、审计

用于三普工作总结验收、审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