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准东五彩湾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吉木萨尔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吉木萨尔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一、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雪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顾红星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网信党工委书记
方俊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羊 扬 县法院党组书记
何文东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
成 员:张志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永霞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朱忠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索 季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温建亮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述莲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明英 县审计局局长
王雪霞 县住建局局长
邓维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李晓驹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
赵玉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文 义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朱 Z 县教育局局长
王利云 县民政局局长
赵春红 县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俞瑞娟 县委网信办主任
付永斌 县金融办主任
周晓刚 吉木萨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韶峰 二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闫 鑫 北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玉孜曼 三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卫勇 大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生岩 泉子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元鑫 庆阳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潘锦华 老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艳娥 新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方俊申担任,副主任由索季、邓维琦、温建亮担任。领导小组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参加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共同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吉木萨尔县立案公司专班、风险化解专班、信访工作专班具体抓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
(一)副组长工作职责
顾红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网信党工委书记):抓好全县范围内重大影响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处理工作,协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方俊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落实好处置非法集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协调和指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羊 扬(县法院党组书记):抓好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已移交法院财产的处置工作;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何文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抓好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嫌疑人员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基本职责
1.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提供法律政策、处置预案、处置善后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指导。
2.建立本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度,履行好专项整治和行业监管责任。
3.完善行业监督管理制度和行业技术标准。
4.做好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
5.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进防非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网点、进家庭,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6.调查核实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7.对需要认定的非法集资案件性质进行行业认定。
8.按照县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配合牵头责任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取缔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工作。
9.完成吉木萨尔县处非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认定和处置善后等工作。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处置工作。
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了履行好处非办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能以外,负责对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借公司、典当行、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及开展信用中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风险排查整治。
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全县范围内重大影响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处理工作,协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配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区、州、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组织媒体依法予以报道,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舆论氛围。
县委网信办:负责配合做好各类网站、平台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工作;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研判意见,运用管控措施处置非法集资广告内容和有害信息,配合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网络舆情监测,及时通报敏感信息,并视情况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非法集资信访接待工作。
县人民法院:负责指导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已移交法院财产的处置工作;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指导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嫌疑人员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上报州公安局同时抄送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向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全县新发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统计情况;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需要合理编制预算,及时拨付经费,并做好经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审计监督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财富管理”、“信息咨询”、传销活动,投资理财(管理、咨询)公司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发挥12315平台投诉举报作用,提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苗头,加强对各类机构经营范围审核,及时移交超范围经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线索。
县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等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并移交有关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林业领域林权投资、合作(托管)造林等投资活动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
县民政局:负责所属全县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公益福利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督促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相关单位协助下做好教育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不良“校园贷”涉黑涉恶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针对民办教育机构等风险易发点,加强风险监控,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县工信局:负责对所属行业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安排各通信运营商常态化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短信,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氛围。
县税务局:负责协助掌握和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税收缴纳方面的有关线索,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违反税法行为,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务监督等工作。
(四)其他成员单位
负责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排查整治、信息报送等工作。非法集资活动组织者、协同者、参与者以及非法集资案件集体信访组织者、出资出资者和参与者所在单位和街道社区、乡镇(村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掌握上述人员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专班职责
立案公司专班:公安机关直接处理单位或个人反映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线索或案件,并利用专业工作网络进行监测预警,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政府通报。确保年末县内非法集资案件数整体减少30%。
风险化解专班:对涉及化解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公司),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统筹负责组成工作组,下沉到涉嫌非法集资公司开展工作,做好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公司)风险化解、稳控工作,对新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处非办和公安局汇报。(宏鑫盛世公司化解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易马国际公司化解责任单位:司法局)
信访工作专班:统筹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早期预防、分级响应、现场处置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受损群体越级上访,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同时组织相关部门每半月通报案情1次。(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徐雪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方俊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李 丽 副县长
成 员:张志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 飞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朱忠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关 军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邓维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俞瑞娟 县网信办主任
单晓东 县发改委主任
朱 Z 县教育局局长
葛文超 县科技局局长
马述莲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刘鸿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利云 县民政局局长
周为人 县司法局局长
白 栋 县财政局局长
杨 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雪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玉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惠艳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李勇奇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祁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文 义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范敬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乔成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博文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周晓刚 吉木萨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韶峰 二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闫 鑫 北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玉孜曼 三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卫勇 大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生岩 泉子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元鑫 庆阳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潘锦华 老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艳娥 新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维琦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乔成明、马岩军、赵玉刚、李勇奇同志兼任。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