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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办〔2020〕27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成立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6 18:54:46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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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0-000237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9-24
文号 吉县政办〔2020〕27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0〕27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成立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0-000237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9-24
文号 吉县政办〔2020〕27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20〕27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成立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调整成立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关于调整成立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

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进行调整,并建立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徐雪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方俊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邓海波 县委常委、驻县69241部队团长

郑新华 县委常委、第六师红旗农场场长

杨永泽 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李 丽 副县长

袁 飞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秦廷聚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吉木萨尔分局副书记、副局长

委 员:李玉东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徐 峰 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志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忠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俞瑞娟 县委网信办主任

季 强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刘晓波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向月华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索 季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胡咏刚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刘 军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王金文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高立军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文 义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朱文武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李文成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朱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徐惠艳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包 霞 县卫健委党委书记

柳晓东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邓维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金维新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闫 凯 县团委书记

葛文超 县科技局局长

杨 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强 县扶贫办副主任

曾雪华 县气象局局长

何永泉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秦 佳 武警中队中队长

周培德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星辰 吉木萨尔镇党委书记

马学斌 二工镇党委书记

薛 超 北庭镇党委书记

佘晓军 三台镇党委书记

郭 刚 庆阳湖乡党委书记

魏 新 老台乡党委书记

马晓卿 泉子街镇党委书记

唐国强 大有镇党委书记

史岩峰 新地乡党委书记

张 远 国网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海军 中国人保财险吉木萨尔分公司经理

杨 健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木萨尔分公司经理

宋宏礼 中国电信吉木萨尔分公司总经理

陈智新 中国移动吉木萨尔分公司总经理

阎文宾 中国联通吉木萨尔分公司经理

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人民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重较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季强同志担任。办公室承担吉木萨尔县减灾委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减灾委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减灾委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县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进一步明确防灾减灾救灾职责边界,理清“统”与“分”、“防”与 “救”的关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高效联动、无缝衔接、合力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统筹协调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衔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二)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配合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灾情动态和救灾工作进展信息;加强舆情管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适度的发布灾害应急处置信息;管理、协调灾害现场媒体采访报道活动,统筹涉灾报道口径和规范。

2.县政府办(外事办、人防办):负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对外交流与协作中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外援物资的联络、接收工作;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

3、驻县部队:根据地方政府的请求,组织部队、民兵和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协助转移受灾地区的群众;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县委网信办:密切监管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依法整治网络谣言和清理网上非法信息,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协助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5、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安排重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监督指导项目建设;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储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救灾物资信息平台;负责全县救灾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

6、县教育局: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工作长效机制,负责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师生,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校舍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县科学技术局: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推广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科学技术,向社会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技知识。

8、县商工局:负责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稳定供应工作;组织协调我县区域内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按程序动用商业储备稳定市场;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协调灾区急需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工作;负责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异地灾备工作;负责指导灾难发生时灾备重要信息系统的恢复和应急响应工作。

9、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和应急交通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指导灾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以及因灾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协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1、县司法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立法和修订工作。

12、县财政局:负责各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筹集,会同有关部门分配下拨以及监督检查和管理;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1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规划,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共享、会商研判和发布预警信息;配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提供灾区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开展监测评估,提出防范次生灾害、应急防治措施和人员转移安置建议。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汇总分析林草系统火情火灾数据,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和监测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林业和草原发生有害生物疫情、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防治、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

14、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灾区环境应急监测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监控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污染物扩散趋势,提出污染治理意见。

1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重点开展对道路、水、电、气等防灾保障基础设施,指挥中心、医院、重大危险源、大型疏散场所等重点安置点和避难场所等设施的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1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负责制定应急救援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过的长效机制;协调灾区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疏散的车辆保障。

17、县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工作,储备救灾抢险物资,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工程安全度汛;配合做好干旱、洪涝灾情统计评估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开展防控应对工作;组织开展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防控和灾情统计工作,及时会商共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指导灾后农作物恢复生产;协调组织灾区畜牧业防灾救灾应急饲料调配。

19、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充分发挥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文化站等阵地引领作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避险自救技能;负责灾区救灾、救助、捐赠等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实施因灾损毁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监督指导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0、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开展疫情和灾后卫生环境监测,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确保饮水和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及时组织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疾病防控和心理疏导等卫生应急工作。

21、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吉木萨尔县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县内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和自治区下拨、吉木萨尔县本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合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强震动观测、余震监测、烈度评定、震情分析会商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地震应急知识宣传,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负责地震灾害科学考察和设立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工作。

22、县财政局(国资局):负责指导直接监管企业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工作;协调相关救灾捐赠工作。

2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救灾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灾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等救灾物品监督管理;负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24、县统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25、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受灾群众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受灾群众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26、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开展重大灾害发生后移民搬迁工作,指导因灾致贫人员脱贫等工作。

27、县团委:组织协调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并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

28、县红十字会: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协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

29、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

做好防灾减灾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30、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负责灾区人员搜救,对各类灾害实施抢险救援。

31、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吉木萨尔分局:负责落实国家、区、州森林防灭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辖区天然林防灭火工程;负责天山东部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和检疫等工作。

32、武警中队:负责组织驻吉木萨尔县武警部队实施抗灾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33、供电公司:负责组织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及时抢修灾区供电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电力供应。

34、保险公司:负责防灾减灾救灾保险政策的制定,认真落实各项理赔措施,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35、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通讯保障,防灾减灾重大活动通讯保障;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公益短信发送工作;组 织指导相关单位抢修损毁通信设施,及时恢复灾区通讯。

二、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一)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徐雪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方俊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邓海波 县委常委、驻县69241部队团长

郑礼华 县委常委、第六师红旗农场场长

杨永泽 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王立业 县委常委

李 丽 副县长

袁 飞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秦廷聚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吉木萨尔分局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 李玉东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志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季 强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文 义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刘晓波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刘 军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索 季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王金文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朱文武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朱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李文成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徐惠艳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向月华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包 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

曾雪华 县气象局局长

杨 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星辰 吉木萨尔镇党委书记

马学斌 二工镇党委书记

薛 超 北庭镇党委书记

佘晓军 三台镇党委书记

郭 刚 庆阳湖乡党委书记

魏 新 老台乡党委书记

马晓卿 泉子街镇党委书记

唐国强 大有镇党委书记

史岩峰 新地乡党委书记

张 远 国网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海军 中国人保财险吉木萨尔分公司经理

杨 健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木萨尔分公司经理

宋宏礼 中国电信吉木萨尔分公司总经理

陈智新 中国移动吉木萨尔分公司总经理

阎文宾 中国联通吉木萨尔分公司经理

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州党委、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统筹指挥和综合协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党组书记季强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党组书记文义同志担任。办公室承担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抓好日常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建立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为县自然资源局,召集人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文义同志,副召集人为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詹艳鹏同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

(1)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2)负责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认真履行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职责;

(3)做好森林草原防火与初火扑救处置的日常工作,拧紧“防与“救”的责任链条,组织开展防火日常检查指导、设施建设、宣传教育、林区和草原火源管理、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

(4)做好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汇总分析林草系统火情火灾数据,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和监测预警信息;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负责做好防火及初火处置业务培训、演练指导等工作;

(6)做好吉木萨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每年由总召集单位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