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准东五彩湾协调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吉木萨尔县2019年农村危房拆除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吉木萨尔县2019年农村危房拆除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自治州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做好农村危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通过清理拆除农村危房,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全县农村贫困户安全住房保障,实现“人居零危房”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农村危房拆除工作方案,于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乡镇农村危房拆除工作,各乡镇包村领导是农村危房拆除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统筹结合,有序推进。属D级危房的必须拆除原有危房后进行新建,属C级住房且农户再无安全住房,新建房屋建成达到入住条件后,立即拆除原有旧房,如不按时拆除旧房的将由乡镇组织工程队统一拆除。
(三)规范程序,健全资料。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同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好拆除房屋及房屋户主信息照片等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填写《农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同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存档每个房屋拆除前、中、后三张照片。
(四)政府主导,农户自愿。各乡镇要引导广大村民积极主动投入危房拆除工作。并根据“群众自愿”原则,群众自愿按期拆除危房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如期拆除,不按期拆除的,将进行强制拆除,并由农户承担拆除费用。
三、清理拆除范围和政策
(一)对2019年-2020年计划建设农村安居房,现有住房属危房,也要做好宣传工作,尽早通过实施农村安居工程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二)由县乡(镇)政府给予拆除清运建筑垃圾费用补助2000元/户(拆除空心房不纳入补助)拆除费用由乡镇向住建局申报,提供拆除危房相关印证资料,住建局审核无误后,向县政府提交申请-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住建局-住建局按乡镇拆除户数将资金拨付乡镇政府。
四、实施步骤
各乡镇确定1-2个自然村进行突破,具体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入户摸底、制定方案(已完成)。
第二阶段:签订协议、科学整治(2019年1月至12月)。各乡镇要组织村社与危旧房所有人签订农村危房拆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2011-2018年已建新房未拆旧房的危房拆除工作。同时,对2019-2020年计划建设农村安居房的,在保证农牧民群众已全部入住新建农村安居房的基础上,完成当年现有危房拆除工作。拆除过程中要始终把安全防范工作摆在第一位,确保安全无事故。乡镇每月上报拆除进度,根据进度进行约谈、通报,确保按时限完成危房拆除工作。2019年12月15日前,各乡镇将农村危房拆除工作自验情况报县农村危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建章立制(2020年1月至12月)。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各乡镇上的报的实施方案,对2011-2019年已完成危房拆除工作的乡镇和行政村进行“回头看”考核验收,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全部拆除。2020年5月30日前,各乡镇对农村危房拆除工作开展自查自验并将结果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同时,要在保证农牧民群众已入住新房的基础上,拆除当年现有危房。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做好宣传。采取县包联乡镇、乡镇干部包联村组等有效做法,确保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户的抗震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取得农牧民群众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二)摸清底数,实行月报。各乡镇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体推进,不得漏户漏人。当月的危房拆除工作情况纳入农村危房拆除进度统计月报工作报表,每年的7月20日、11月20日上报危房拆除工作半年报、年报(含工作总结)。
(三)强化资金保障,完成考核任务。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拆除补助,乡镇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2019年、2020年年度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纪检监察办公室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吉木萨尔县农村危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吉木萨尔县农村危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有效做好吉木萨尔县农村危房拆除工作,成立吉木萨尔县农村危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吉木萨尔县农村危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雪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丁 鼎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潘志远 县委副书记
顾红星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王成林 县委副书记
颜伟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努尔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永军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海峰 县委常委
方俊申 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永清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军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阿布来海提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立业 县政府副县长
张艳珍 县政府副县长
热加比克 县政府副县长
李 丽 县政府副县长
朱小军 县政府副县长
闫龙仕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徐 峰 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志刚 县政府办公室(扶贫办)主任
王 峰 县纪检委副书记 监委会副主任
王阿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忠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祁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利云 县民政局局长
白 栋 县财政局局长
王雪霞 县住建局局长
文 义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朱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李建娥 县残联理事长
周晓刚 吉木萨尔镇镇长
马绍峰 二工镇镇长
闫 鑫 北庭镇镇长
李元鑫 庆阳湖乡乡长
潘锦华 老台乡乡长
刘国伟 三台镇镇长
马生岩 泉子街镇镇长
马卫勇 大有镇镇长
周艳娥 新地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方俊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雪霞同志兼任。吉木萨尔县农村危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驻点乡镇监督指导乡镇开展工作,确保责任分工到人。
吉木萨尔镇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顾红星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长:周晓刚 镇长,副组长:冯 磊 人大主席,联络员:刘文强。
二工镇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潘志远 县委副书记 组长:马绍峰 镇长,副组长:李燕斌 武装部部长,联络员:徐志亮。
北庭镇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方俊申 县委常委、副县长。组长:闫鑫 镇长,副组长:王栋 副镇长,联络员:叶尔扎提、马银波。
庆阳湖乡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努尔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组长:李元鑫 乡长,副组长:常建超 党委委员,联络员:郭海龙。
老台乡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丁 鼎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组长:潘锦华 乡长,副组长:卢燕飞 武装部长,联 络 员:吴亚伟。
三台镇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阿布来海提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组长:刘国伟 镇长,副组长:俞兆飞 副镇长,联络员:齐栋。
泉子街镇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王 军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组长:马生岩 镇长,副组长:杨天荣 党委委员,联 络 员:马博谦。
大有镇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王海峰 县委常委。组长:马卫勇 镇长,副组长:拜成露 副书记,联络员:马哈沙提。
新地乡农村危房拆除专项组:牵头领导:颜伟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组长:周艳娥 乡长,副组长:杨州 副乡长,联络员:何立文。
专项组监督指导各乡镇按照《吉木萨尔县农村危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危房拆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乡镇包联村、村干部包联组的有效做法,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