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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办〔2019〕10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17:33:01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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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19-000513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3-18
文号 吉县政办〔2019〕10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19〕10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19-000513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3-18
文号 吉县政办〔2019〕10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办〔2019〕10号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准东五彩湾协调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拟定了《吉木萨尔县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吉木萨尔县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昌吉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州《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9〕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总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立数据推动审查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释放改革成效和稳定红利,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坚持统筹建设原则。按照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要求,依托自治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已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向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形成政务服务平台全区统一、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共享开放、服务机制创新利民的政务服务集群,实现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不断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长队的事项和“进多站,跑多网”等问题,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坚持协同共享。加快整合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坚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共享能力,覆盖全县政务服务办理事项,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警务站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便民化服务内容。

――坚持优化流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发展成果,简化审批环节、梳理事项内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观,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监测和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健全安全通报机制,加强综合防范,积极运用安全可靠技术产品,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筑牢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建设目标

到2019年底,全县各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20年底前,全县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各政务信息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全面实现业务协同。

二、重点任务

(一)配合自治区构建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1.整合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自治区级或昌吉州级政务服务平台。(县政府办牵头,发改委、政资局负责,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在新疆政务服务网设置服务栏目,完成吉木萨尔县政府网对接改造,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同源发布。(县政府办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3.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服务资源汇聚共享,实现全县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实名身份认证,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县漫游”。(县政府办牵头,政资局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4.配合自治区加强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县政府办牵头,政资局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出台网上办事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政府办牵头,政资局负责实施,审改办、司法局配合)

2.按自治区“三级四同”工作要求,编制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审改办、司法局、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3月底前完成)

3.按自治区“三级四同”工作要求,编制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审改办、司法局、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

4.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县审改办、司法局、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9月底前完成)

5.按照“谁编制谁维护”的原则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划转。(县审改办、司法局、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6.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相关信息跨层级共享,实现无差异化的“一次办好”。(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政资局负责实施,2019年3月底前完成)

7.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在线支付、结果寄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发改委、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三)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

1.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结合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初步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县政府办牵头,政资局、电子政务办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全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有效运作、健康发展。(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网信办牵头,政资局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四)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1.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出台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县、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将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具有申报(报送)等义务的其它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到2019年底,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政府办、发改委、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依托自治区在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办事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县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五)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1.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

(1)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重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政府办牵头,政务中心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充分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3月,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县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县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政府办牵头,审改办、司法局、政资局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最多跑一次”,逐步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依托便民警务站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县政府办牵头,公安局、政务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社区,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六)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1.建立完善全区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1)配合自治区构建全区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全县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共享。(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政资局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3月底前完成)

(2)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原则,建立数据共享授权机制。对于无条件共享且服务接口不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直接提供;对于有条件共享,或者无条件共享但服务接口需要管控参数的数据,由平台推送给部门受理。(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政资局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配合自治区建立数据共享限期反馈机制,对于数据需求申请,由部门受理的数据,数据提供部门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政资局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3月底前完成)

2.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1)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构建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并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政资局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共享责任,出台县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数据共享服务运行监测,全面清理并制止仅向特定企业、社会组织开放公共数据的行为。(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发改委、政资局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3月底前完成)

(3)对各部门数据资源收费情况和外包托管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推动各部门全面清理本部门有偿数据服务,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数据的统一共享开放。形成第一批政府部门数据开放清单,各有关部门对照清单开放本部门数据资源。(县发改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县政府办督查督促,2019年3月底前完成)

(4)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并推动试运行。全县各部门基于开放网站向社会开放数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网信办、发改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3.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

(1)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加快改造自有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政资局、发改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要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摸清全县各部门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资金、运维经费等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协商,建立联动机制,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县财政局、网信办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3)加强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经费管理,设置专用项目支出,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允许其他项目支出用于政务信息系统运维支出。(县财政局、网信办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4.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

(1)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依托“信用吉木萨尔县”网站和新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县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七)建设政务服务公共支撑系统

1.配合自治区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政务外网骨干网,完成到乡镇、社区政务外网接入。(电子政务办牵头,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梳理并编制全县证照目录。(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改办、司法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4月底前完成)

3.按自治区、昌吉州要求完成全县存量证照信息的电子制证和入库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

1.按照自治区“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完成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库等规范编制工作,加快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和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牵头,政资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全县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县政府办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3.按照“一网通办”要求,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优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政资局、发改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

1.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2.建立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县政资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对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逐项制定本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具体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关键工作完成时限,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核验。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落实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有关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职责,做好组织推进、督促落实、进展情况汇总及报告等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按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及时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鼓励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经验做法。

(三)强化督查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分工方案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计划,做到每月跟踪督查、季度重点督查、年中集中督查、年底全面督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强化督查成果的运用,坚持问责和激励相结合,对不作为、消极怠工的要严查问责,对积极作为、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表扬。

(四)做好进度跟踪报告。各责任单位将本单位落实任务的工作计划报送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牵头事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3月18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各相关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前将本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分别将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专题报告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县政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