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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开始时间:2025-04-10 征集状态:- 结束时间:2025-04-18

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于2022年制定《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持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于2025年对《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草案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一、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决策科学、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监管有效的政府项目管理机制,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持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政投中心修订了《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草案)》后,向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均无异议。

《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草案)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政府投资项目的生成阶段,主要对项目立项前的选择、可研编制进行了规范化要求,明确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前期阶段,从政投中心接收到业主单位项目备案开始,具体明确政投中心依法依规选择项目前期服务机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任务要求,以及业主单位的责任要求,主要包括测绘、地勘、设计、控制价编制、审价、招标等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选择;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阶段,针对项目的施工、监理、代管服务、变更、资金管理、农民工工资等对业主单位、政投中心明确了工作职责,业主单位为主体,政投中心监管的责任;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的验收阶段,针对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计、归档等工作对业主单位、政投中心提出要求,明确本阶段本阶段业主单位为主体,政投中心指导的责任;第五章其它,对《办法》的实施进行补充。

二、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0日--4月18日

三、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请拨打:0994-6983199;

2、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441995990@qq.com;

3、现场反馈地址: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人:刘苗,联系电话15559318999

附件:《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5年修订)

   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0日

《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修订)

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政投中心)职能发挥,针对可研批复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明确全过程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一章  项目生成阶段

本阶段:业主单位主体,政投中心备案

第一条 选址。业主单位对拟建设项目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环境规划、林地、草地、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进行充分研究酝酿,保证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地区、城乡规划要求。

第二条 可研。业主单位依法依规选择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编制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项目会审会研究确定取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后报政投中心备案。

第二章  项目前期阶段

本阶段:政投中心主导,业主单位主体

第三条测绘政投中心依法依规选择政府投资项目测绘服务机构。

第四条地勘。政投中心依法依规选择政府投资项目地质勘察服务机构。

设计。政投中心按建筑性质分类依法依规选择设计服务机构编制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规划设计成果报县自然资源开发及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规划成果评审、上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设计施工总承包。政投中心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建设工期等特点,对政府投资项目、债券项目、国有资金项目或占主导地位的重点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鼓励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专家论证。业主单位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优化审定。

控价编制政投中心依法依规选择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价编制服务机构。

控价财政局对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控价进行审核。

招标。政投中心依法依规选择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投标方案,招投标方案报县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招投标工作完成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至项目业主单位。

十一其他第三方服务。政投中心依法依规选择政府投资项目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前期阶段各环节,由政投中心主导开展工作,业主单位全程参与,需要签订相关协议的,由政投中心确认,业主单位签订。

第三章  项目实施阶段

本阶段:业主单位主体,政投中心监管

第十施工。招标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同,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项目业主单位或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政投中心负责组织架构、专业分包、到场人员、质量、安全等全过程监管,并连同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考核。

第十监理。项目业主单位或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监理方,政投中心负责组织架构、到场人员、履职能力监管,并连同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考核。

第十变更。项目设计变更由项目业主单位或委托全过程项目管理公司按照《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政投中心负责合理性及时效性监管。

第十代管服务。对总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债券项目、国有资金项目或占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或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管理,政投中心负责履职能力监管,并连同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考核。

第十资金管理。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按合同约定申请并支付前期费及工程款。

第十农民工工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监督施工中标企业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和购买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建立台账,存留簿册,业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第四章  项目验收阶段

本阶段:业主单位主体,政投中心指导

第十竣工验收。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竣工结算。财政局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进行审核。

二十竣工算。项目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二十审计。审计局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安排,对政府投资类4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抽审,属专项资金的投资类项目按其管理办法进行审计。

二十归档。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整理及备案工作。

第五章  其它

二十凡涉密工程,业主单位必须向县国家保密局报告,县国家保密局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论证,不得把常规建设项目列为保密工程管理,业主单位在取得县国家保密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后,方可按涉密项目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二十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档案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监察等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