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
你院《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哈铁检一部移违〔2021〕1号)已收悉,依据《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已对王XX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XX做出如下林业行政处罚:
一、没收野生动物制品马鹿角。
二、处野生动物制品马鹿角价值15000元的罚款。
目前该案件已办结,现行政罚款已缴纳,马鹿角已没收保管存放于吉木萨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后期将作为标本使用。
特此说明。
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
你院《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哈铁检一部移违〔2021〕1号)已收悉,依据《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已对王XX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XX做出如下林业行政处罚:
一、没收野生动物制品马鹿角。
二、处野生动物制品马鹿角价值15000元的罚款。
目前该案件已办结,现行政罚款已缴纳,马鹿角已没收保管存放于吉木萨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后期将作为标本使用。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