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木萨尔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1月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示 | |||||||
| 序号 | 单位/个人名称 | 单位(场所)类型 | 不良行为 | 认定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理时间及决定 |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
| 1 | 李超(吉木萨尔县浩一源汽车服务房) | 个体工商户 |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四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 2025年1月10日给予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政处罚 | 吉木萨尔县消防救援大队 |
吉木萨尔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1月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7 13:03:54
来源:吉木萨尔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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